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
选项B,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包括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
选项C,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选项D,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方法包括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三种。

拓展练习
该业务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20000×9%+1000×9%)×(1-10%)=1701(元)。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增值税应纳税额=200000×13%-18000×13%-4128.44×9%=23288.44(元)。
(3)实际缴纳的增值税=200000×3%=6000(元)。
(4)该公司本月即征即退的增值税=23288.44-6000=17288.44(元)。

(1)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除啤酒、黄酒外),收取时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逾期时不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2)啤酒、黄酒、成品油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缴纳增值税、消费税;逾期或者收取超过一年以上时,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因为从量征收)。
(3)当月计算的销项税额=[280+3÷(1+13%)]×13%+[80+1÷(1+13%)]×13%=47.26(万元)。

(1)航空旅客运输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43+2)×9%=4.05(万元)。
(2)未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出租车车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高速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抵扣进项税额0.5万元。
(4)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5÷(1+5%)×5%=0.24(万元)。
(5)注明员工身份信息的公路长途客票可抵扣进项税额=3÷(1+3%)×3%=0.09(万元)。
(6)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4.05+0.5+0.24+0.09=4.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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