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可书面一致同意修改章程,无须召开股东会。
选项B,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依公司章程或股东会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选项C,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选项D,职工监事应由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选举产生。

拓展练习
(1)决定公司合并是股东会的职权。所以选项A错误。
(2)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是股东会的职权。所以选项B错误。
(3)根据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所以选项C正确。
(4)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而不是由董事会决议。所以选项D错误。

选项A,经济犯罪,但执行期满已超过5年。
选项B,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倒闭,但清算完结已逾3年。
选项C,因为股东会决策失误,使公司负有不能清偿的到期债务。
选项D,符合《公司法》不得担任董事、监事、高管人员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2年;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选项A,增加注册资本属于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董事会无权决定。
选项B,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甲股份有限公司,以公开方式募集的股份最多为5200万元。
选项C、D,合并各方应当自合并决议作出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选项A,有限责任公司的首次股东会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选项B,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其成员为3人以上。
选项C,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共同制定,并在公司章程上签名或者盖章。
选项D,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设1名监事,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董事会中设立审计委员会的,履行监事会职责,不设监事会或者监事。有限责任公司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也可以不设监事。
选项E,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1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公司。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