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甲名下有一套两居室房屋闲置,2024年6月甲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甲将房屋及内部设施出租给乙,月租3000元,付三押一,不得转租,租期为从2024年7月1日开始直到甲儿子结婚时为止;乙于同年7月1日入住。2024年12月15日,乙为缓解租金压力,未经甲同意将该房屋一居室转租给同事丙,约定从2025年1月1日起丙每月交纳2500元租金,丙在搬家过程中将屋内原有的吊顶灯损坏。2025年4月10日,甲与王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价款320万元,王五支付200万元并办理了预告登记,约定6月15日支付尾款后办理登记。同年4月底,甲又与张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价款300万元,收定金80万元,约定7月1日办理登记并约定违约金50万元。同年5月初,甲与李四签订合同,约定待李四从外地工作回来后10日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预计价款310万元(±5%),李四同时支付预付款150万元。同年5月底,丙告知乙下月底不再租房,乙要求丙承担吊顶灯损失,丙不满,从乙处取走甲交给乙用于物业、水电缴费的空白授权书,自行填写授权后将屋内属于甲的一体机电脑卖给戊,戊支付全款,约定先由丙使用、6月底戊取走。同年6月,丁出价330万元购买该房屋,为减轻税负双方约定合同价款写300万元、另外30万元私下支付,6月30日甲与丁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随后甲要求乙解除租赁合同以便交房,乙以合同约定期限未到为由拒绝并向法院起诉;7月2日,张三、李四等人分别向甲主张权利。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下列关于本案所涉法律关系及行为性质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 A、李四无权要求甲承担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 B、甲与乙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属于附终止期限的合同
  • C、甲丁的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
  • D、“让与不破租赁”从6月30日开始,乙有权继续在丁所有的该住房内继续租住
  • E、债具有相对性,甲对屋内原有的吊顶灯损坏,无权要求丙赔偿
[要求2]下列关于本案相关行为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基于表见代理,甲丧失了一体机电脑的所有权
  • B、戊于5月底取得了一体机电脑所有权
  • C、戊于6月底取得了一体机电脑所有权
  • D、乙对甲吊顶灯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 E、甲要求丙就一体机电脑承担侵权责任
[要求3]6月14日,该一套两居室所有权人为(  )。
  • A、
  • B、
  • C、王五
  • D、张三
  • E、债权平等,甲应选择相应的当事人
[要求4]下列说法中,任意一项单独提出会获得法院支持的有(  )。
  • A、7月2日,张三请求甲返还80万元
  • B、7月2日,张三请求甲返还160万元
  • C、7月2日,张三请求甲返还130万元
  • D、7月2日,张三请求甲返还140万元
  • E、7月2日,李四请求甲返还150万并承担违约责任
本题来源:第二节 合同法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

选项A,李四与甲签订的合同为“待李四从外地工作回来后10日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这属于预约合同,而非本约。李四支付的150万元性质上属于预付款,并非定金。由于双方尚未签订正式的本约合同,房屋买卖关系尚未成立,李四无权直接要求甲承担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可以主张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返还预付款。

选项B,甲与乙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属于附条件的合同。

选项C,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选项D,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本案例中,王五4月10日支付200万元后办理预告登记,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选项E,甲基于侵权责任,可以要求丙进行赔偿。

[要求2]
答案: D,E
答案解析:选项A、B、C,非经他人同意而取得的授权委托书,不视为具备表见代理的外观,故甲没有丧失所有权戊也没有取得所有权,进而戊也谈不上占有改定。
[要求3]
答案: A
答案解析: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王五在4月10日支付200万元并办理了预告登记,甲后续处分该房屋给张三、李四等人均不发生物权效力。

[要求4]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

选项A、B、C、D,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本案例中,甲收张三定金80万元,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300×20%=60(万元)),超过的20万元不产生定金效力。即张三最多可以请求甲返还60+80=140(万元)。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选项E,李四可以主张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返还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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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本题所述情形属于“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因此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失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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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甲公司与乙之间手机买卖未做成的原因为买卖合同未生效,在试用期内买受人作出拒绝购买的意思表示的,该买卖合同不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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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E
答案解析: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题中甲、乙为避税签订的交易价款为250万元的买卖合同为以虚假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达成的合同属于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合同,据此选项A、C、E正确,选项B、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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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例中甲已将货物交付承运人丙,完成拟制交付,且约定运输途中风险由乙承担,则风险已转移至乙,故甲不承担损失。

选项B,乙虽未实际取得货物,但在途标的物买卖中,若无特别约定,自合同成立时(3月10日)风险转移至丁。乙作为中间买受人无须承担后续风险。

选项C,出卖人(乙)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丁)承担。并且本案例中乙与丁的转售合同中明确约定“丁自合同成立时承担运输风险”,符合规定。因此货物损失应由丁承担。

选项D,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例中,承运人丙因操作失误导致货物损失,构成违约行为。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损失,丁可向丙主张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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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乙与甲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办理预告登记后,甲公司擅自将已预告登记的房屋以更高价格出售给不知情的丙且完成网签备案。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甲丙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
  • A.甲丙合同可撤销,因丙可主张重大误解
  • B.

    甲丙合同效力待定,需乙追认

  • C.

    甲丙合同有效,但丙不能对抗乙的物权请求权

  • D.甲丙合同无效,因违反预告登记效力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丙作为善意第三人不存在重大误解情形,撤销事由不成立。

选项B,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效力,非效力待定状态。

选项C,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但签订的合同仍有效。

选项D,合同效力与物权变动分离,预告登记不导致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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