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组合题]甲名下有一套两居室房屋闲置,2024年6月甲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甲将房屋及内部设施出租给乙,月租3000元,付三押一,不得转租,租期为从2024年7月1日开始直到甲儿子结婚时为止;乙于同年7月1日入住。2024年12月15日,乙为缓解租金压力,未经甲同意将该房屋一居室转租给同事丙,约定从2025年1月1日起丙每月交纳2500元租金,丙在搬家过程中将屋内原有的吊顶灯损坏。2025年4月10日,甲与王五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价款320万元,王五支付200万元并办理了预告登记,约定6月15日支付尾款后办理登记。同年4月底,甲又与张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价款300万元,收定金80万元,约定7月1日办理登记并约定违约金50万元。同年5月初,甲与李四签订合同,约定待李四从外地工作回来后10日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预计价款310万元(±5%),李四同时支付预付款150万元。同年5月底,丙告知乙下月底不再租房,乙要求丙承担吊顶灯损失,丙不满,从乙处取走甲交给乙用于物业、水电缴费的空白授权书,自行填写授权后将屋内属于甲的一体机电脑卖给戊,戊支付全款,约定先由丙使用、6月底戊取走。同年6月,丁出价330万元购买该房屋,为减轻税负双方约定合同价款写300万元、另外30万元私下支付,6月30日甲与丁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随后甲要求乙解除租赁合同以便交房,乙以合同约定期限未到为由拒绝并向法院起诉;7月2日,张三、李四等人分别向甲主张权利。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要求1]下列关于本案所涉法律关系及行为性质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 A、李四无权要求甲承担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 B、甲与乙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属于附终止期限的合同
  • C、甲丁的买卖合同成立并生效
  • D、“让与不破租赁”从6月30日开始,乙有权继续在丁所有的该住房内继续租住
  • E、债具有相对性,甲对屋内原有的吊顶灯损坏,无权要求丙赔偿
[要求2]下列关于本案相关行为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基于表见代理,甲丧失了一体机电脑的所有权
  • B、戊于5月底取得了一体机电脑所有权
  • C、戊于6月底取得了一体机电脑所有权
  • D、乙对甲吊顶灯的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 E、甲要求丙就一体机电脑承担侵权责任
[要求3]6月14日,该一套两居室所有权人为(  )。
  • A、
  • B、
  • C、王五
  • D、张三
  • E、债权平等,甲应选择相应的当事人
[要求4]下列说法中,任意一项单独提出会获得法院支持的有(  )。
  • A、7月2日,张三请求甲返还80万元
  • B、7月2日,张三请求甲返还160万元
  • C、7月2日,张三请求甲返还130万元
  • D、7月2日,张三请求甲返还140万元
  • E、7月2日,李四请求甲返还150万并承担违约责任
本题来源:第二节 合同法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

选项A,李四与甲签订的合同为“待李四从外地工作回来后10日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这属于预约合同,而非本约。李四支付的150万元性质上属于预付款,并非定金。由于双方尚未签订正式的本约合同,房屋买卖关系尚未成立,李四无权直接要求甲承担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可以主张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返还预付款。

选项B,甲与乙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属于附条件的合同。

选项C,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选项D,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本案例中,王五4月10日支付200万元后办理预告登记,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选项E,甲基于侵权责任,可以要求丙进行赔偿。

[要求2]
答案: D,E
答案解析:选项A、B、C,非经他人同意而取得的授权委托书,不视为具备表见代理的外观,故甲没有丧失所有权戊也没有取得所有权,进而戊也谈不上占有改定。
[要求3]
答案: A
答案解析: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王五在4月10日支付200万元并办理了预告登记,甲后续处分该房屋给张三、李四等人均不发生物权效力。

[要求4]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

选项A、B、C、D,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本案例中,甲收张三定金80万元,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300×20%=60(万元)),超过的20万元不产生定金效力。即张三最多可以请求甲返还60+80=140(万元)。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选项E,李四可以主张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返还预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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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根据合同法理论,下列关于一般赠与合同特征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赠与合同是要式合同
  • B.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
  • C.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
  • D.赠与合同是单方法律行为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赠与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

选项C,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

选项D,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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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在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承揽人构成违约的行为是(  )。
  • 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短缺,立即停止工作并通知定作人,导致未能如期完成工作
  • B.承揽人因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不合格而通知定作人更换材料,因此导致工作延误
  • C.承揽人未征得定作人同意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转交给第三人完成
  • D.承揽人因定作人未按期支付报酬而拒绝交付工作成果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的,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

选项B,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承揽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根据该规定,选项B的承揽人如果履行了及时检验并通知的义务不构成违约,如果未及时检验并通知,则应承担迟延检验、通知的违约责任。

选项C,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

选项D,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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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说法中,错误的有(  )。

  • A.物业服务合同为实践、有偿、双务、要式合同
  • B.物业服务人可以采取停止供热的方式来催交物业费,但不能采用停止供水、供电
  • C.根据物业的性质划分为居住性物业服务合同和经营性物业服务合同
  • D.业主装修房屋时,应当告知物业服务人
  • E.业主有权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应当提前60日书面通知对方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物业服务合同为诺成合同,选项A错误。物业服务人不可以采取停止供热、供水、供电、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选项B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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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B,所有权保留条款有效,非当然无效,在货款付清之前,干洗机所有权归属于甲公司。

选项C,乙洗衣店与丙银行的抵押权合同一般自成立时即生效。

选项D,乙洗衣店将设备抵押给丙银行获取贷款时还未取得干洗机的所有权,属于无权处分,丙银行属于善意取得抵押权情形,抵押权正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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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行纪合同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
  • A.

    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

  • B.

    行纪人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 C.行纪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
  • D.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一般由行纪人负担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行纪合同是双务、有偿、诺成、不要式合同。

选项B,行纪人完成或者部分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相应的报酬。

选项C,行纪合同,是指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选项D,行纪人处理委托事务支出的费用,由行纪人负担,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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