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 A、7月2日,张三请求甲返还80万元
- B、7月2日,张三请求甲返还160万元
- C、7月2日,张三请求甲返还130万元
- D、7月2日,张三请求甲返还140万元
- E、7月2日,李四请求甲返还150万元并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解析
选项A,李四与甲签订的合同为“待李四从外地工作回来后10日内签订正式买卖合同”,这属于预约合同,而非本约。李四支付的150万元性质上属于预付款,并非定金。由于双方尚未签订正式的本约合同,房屋买卖关系尚未成立,李四无权直接要求甲承担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可以主张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返还预付款。
选项B,甲与乙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属于附条件的合同。
选项C,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选项D,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本案例中,王五4月10日支付200万元后办理预告登记,丁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选项E,甲基于侵权责任,可以要求丙进行赔偿。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王五在4月10日支付200万元并办理了预告登记,甲后续处分该房屋给张三、李四等人均不发生物权效力。
选项A、B、C、D,定金的数额可以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本案例中,甲收张三定金80万元,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300×20%=60(万元)),超过的20万元不产生定金效力。即张三最多可以请求甲返还60+80=140(万元)。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选项E,李四可以主张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返还预付款。

拓展练习
选项A,赠与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
选项C,赠与合同属于单务合同。
选项D,赠与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为。

选项B,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选项C,承诺是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
选项D,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

选项A,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选项B,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既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

选项A,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选项B,对格式条款的解释一般遵循“通常理解优先”,即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发生歧义时,不利于提供方,即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保护相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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