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真题(考生回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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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选项B、C,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中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选项D,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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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本案例中,买卖合同约定签订电子合同后生效,电子合同已经如约签订,不存在合同无效的情况,纸质合同、电子合同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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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选项A、B、D,动产抵押权(含浮动抵押)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选项C,留置权是法定担保物权,因此是一周后因甲公司拖欠修理费,丁公司遂扣留该套设备此时留置权成立。选项E,动产抵押权未经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要求2]
答案解析:留置权人只能依法行使留置权,不得擅自将留置物用于设定抵押和以物抵债。因此丁公司将留置物为戊公司设立抵押权、抵债给己公司的行为都是无权处分,戊公司依法善意取得抵押权,己公司依法善意取得所有权。
[要求3]
答案解析:动产抵押担保的主债权是抵押物的价款,标的物交付后10日内办理抵押登记的,该抵押权人优先于抵押物买受人的其他担保物权人受偿,但是留置权人除外。同一动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要求4]
答案解析:选项A、B,债务人履行以物抵债协议后,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相应的原债务同时消灭;债务人未按照约定履行以物抵债协议,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债权人选择请求履行原债务或者以物抵债协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C、D,当事人或者真正权利人仅以让与人在订立合同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前述合同被认定有效,且让与人已经将财产交付或者移转登记至受让人,真正权利人请求认定财产权利未发生变动或者请求返还财产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受让人依据规定善意取得财产权利的除外。选项E,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与债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达成以物抵债协议,不存在影响合同效力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协议自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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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选项B,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选项C,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国务院部门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选项D,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政府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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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未依法投保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投保义务人和交通事故责任人不是同人的,由交通事故责任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投保义务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与交通事故责任人共同承担责任,但责任主体实际支付的赔偿费用总和不应超出被侵权人应受偿的损失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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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三个买卖合同均有效,买卖合同是债权行为,不因物权未转移而无效。选项B、D,出卖人就同一船舶、航空器、机动车等特殊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2)均未受领交付,先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均未受领交付,也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4)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之一,又为其他买受人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将标的物所有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本案例中,乙作为已受领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要求甲办理过户登记。选项C,甲将车辆交付给乙后,所有权已转移给乙,甲不再享有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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