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按照税收实体法要素的规定,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 A.

    课税对象是从质的方面对征税所作的规定

  • B.

    跨期结转属于税基式减免

  • C.

    我国只有土地增值税采用累进税率

  • D.

    税目代表征税的广度

  • E.

    定额税率不受课税对象价值量变化的影响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税法(Ⅰ)》最后一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A,B,D,E
答案解析:

选项C表述不正确,我国采用累进税率的税种有:个人所得税——超额累进税率;土地增值税——超率累进税率。

立即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答疑引导
立即咨询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增值税销项税额=5000÷(1+9%)×9%=412.84(万元)。与转让不动产相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412.84-3000×9%)×(7%+3%)=14.28(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适用最惠国税率的货物包括:(1)原产于共同适用最惠国待遇条款的世界贸易组织成员的进口货物;(2)原产于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共同参加含有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条款的国际条约、协定的国家或者地区的进口货物;(3)原产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进口货物。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3题
[单选题]

根据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下列行为应在我国缴纳增值税的是(  )。

  • A.

    A国某公司向我国企业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 B.

    B国某公司将其位于法国的办公楼出租给我国企业使用

  • C.

    C国某公司为中国游客提供东京国际机场的接机服务

  • D.

    D国某公司为中国某旅行社提供在英国的旅游租车服务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下列情形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不需要在我国缴纳增值税:

1)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2)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

3)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车辆购置税属于中央税,选项D不正确。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5题
[组合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设计和生产,2023年和2024年均被列入了加计抵减清单,符合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条件,上期加计抵减额余额100万元。该公司除了芯片设计生产还对外提供咨询服务,2025年3月相关业务如下:

1)购买芯片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130万元。

2)购置研发设备一台,取得一般纳税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300万元,购入晶圆、光刻胶等研发材料,取得

一般纳税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200万元。

3)外购一栋办公楼用于办公管理及芯片研发,支付不含税价款10000万元,取得一般纳税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对外支付芯片研发人员的培训费用,取得一般纳税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款300万元。

购买糕点作为节日礼物发放给员工,取得一般纳税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价款30万元。

4)销售自主研发的A型芯片10000颗,取得含税收入1130万元。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300万元。

5)对外出口芯片5000颗,取得FOB价款6000万元。

6)上期外购一批芯片清洗剂,支付不含税价款20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已抵扣。本月由于管理不善导致其中30%丢失。

7)3月收到留抵税额退还金额30万元。

其他资料:该企业不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芯片出口退税率为13%。上期增值税留抵税额30万元。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增值税销项税额=1130÷(1+13%)×13%+1300×6%=208(万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转出进项税金额=200×13%×30%+30=37.8(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130+(300+200)×13%+10000×9%+300×6%+30-37.8=1105.2(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当期应纳税额=208-1105.2=-897.2(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897.2│=897.2(万元)。

当期免抵退税额=6000×13%=780(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780(万元)。

结转下期留抵税额=897.2-780=117.2(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当期可抵进项税额=130+(300+200)×13%+10000×9%+300×6%+30-30-7.8=1105.2(万元)。

当期可计提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1105.2-130)×[(1000+1300)÷(1000+1300+6000)]×15%=270.24×15%=40.54(万元)。

当期可抵加计抵税额=100+40.54=140.54(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选项A、B,企业外购芯片对应的进项税额,以及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选项C、D、E,在留抵退税或留抵抵欠后做进项税额转出时,不需要调减加计抵减额。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 active_course_icon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