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C当选,不真正连带债务须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即多数债务人的债务各有其发生的独立原因。

拓展练习
选项A不当选,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选项B不当选,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选项C不当选,单位没有自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认定为自首。

选项A不当选,行政诉讼中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委托普通工作人员或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不允许被诉行政机关仅委托律师出庭而自己的工作人员不出庭应诉。选项C不当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选项D不当选,行政复议审查方式是多样的,行政诉讼须开庭审理。

选项B当选,规定统一办理行政许可的,当事人对行政许可行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以对当事人作出具有实质影响的不利行为的机关为被告。

选项A当选,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1/10以上的出资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可以提出重整申请;选项B不当选,仅债务人可提出和解;选项C不当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提出的个别清偿诉讼不予受理;选项D不当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下列情形,有可能构成人格混同:(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2)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选项D);(3)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的(选项C);(4)股东自身收益与公司盈利不加区分,致使双方利益不清的;(5)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的;(6)人格混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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