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选项A不当选,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选项B不当选,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选项C不当选,单位没有自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认定为自首。

选项A不当选,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选项B不当选,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选项C不当选,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被列入破产费用申报;选项D当选,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进行申报。

选项B不当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甲15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接受赠与纯获利益,该行为有效;选项C不当选,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不可撤销。甲企业向乙学校捐赠100万元用于设立奖学金,属于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因此赠与人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不得任意撤销该合同;选项D不当选,“儿子明年调回本市工作”这一事实将来是否发生是不确定的,因此该约定属于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而非附期限(期限是将来必然会发生的事实)。

选项C当选,不真正连带债务须基于不同的发生原因,即多数债务人的债务各有其发生的独立原因。

中介机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不得担任管理人:(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选项A);(3)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选项B);(4)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选项D);(5)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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