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甲股东以设立质权的股权出资

  • B.

    股东在章程中约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缴足

  • C.

    丙股东以专利权作价出资80万元,并未评估作价

  • D.

    股东或者出资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仅向公司补足出资即可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最后一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不当选,已被设立质权的股权不得作价出资;选项C不当选,非货币财产出资应当评估作价;选项D不当选,股东或者出资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对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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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机构中,依法可以担任破产管理人的是(  )。

  • A.

    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曾为债务人提供专项审计服务的戊会计师事务所

  • B.

    控股股东甲

  • C.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4年前曾代理债务人劳动争议诉讼的庚律师事务所

  • D.

    受理破产申请时,其合伙人正在为债务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的辛律师事务所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中介机构、清算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不得担任管理人:(1)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2)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选项A);(3)现在是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是债务人、债权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选项B);(4)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三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财务顾问、法律顾问(选项D);(5)人民法院认为可能影响其忠实履行管理人职责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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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下列情形中,适用于电子签名的有(  )。

  • A.

    签订收养协议

  • B.

    签订劳务合同

  • C.

    签订离婚协议

  • D.

    签订租赁合同

  • E.

    签订合伙合同

答案解析
答案: B,D,E
答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不适用电子签名的情形包括:(1)涉及婚姻(选项C)、收养(选项A)、继承等人身关系;(2)供水、供气、供电、供热等公共事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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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刑事诉讼法律制度规定,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包括(  )。

  • A.

    有权在刑事诉讼中自行辩护

  • B.

    有权拒绝辩护人继续为其辩护

  • C.

    申请审判长回避

  • D.

    在侦查中,对于侦查人员提出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 E.

    有权要求侦查人员回避

答案解析
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选项D不当选,在侦查中,对于侦查人员提出的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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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依据《行政强制法》,关于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说法,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

  • A.

    行政机关实施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经批准可延长30日,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B.

    对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再次查封以保障执法效力

  • C.

    冻结存款的期限一般为30日,逾期需解除冻结或作出处理决定

  • D.

    行政机关决定冻结存款的,应当书面通知金融机构,且冻结数额不得明显超出涉案金额

  • E.

    行政机关查封、扣押涉案财物时,应当为当事人及其所扶养家属保留必要的生活费用和物品

答案解析
答案: A,C,D,E
答案解析:

选项B不当选,禁止重复查封,若财物已被其他机关查封,行政机关不得再行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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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记载于股东名册即取得股东资格;选项B当选,其他股东同等条件有优先购买权;选项C当选、选项D不当选,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选项E当选,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要求2]
答案解析:

选项B不当选,非货币出资应评估作价,不得显著高于评估价。

[要求3]
答案解析:

陈某未缴纳出资为250万元,林某出资不实(100-80=20万元),陈某作为发起人应对其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故陈某应在270万元(250+20=27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林某两次缴纳出资共计230万元,林某出资不实(出资不实20万元,未缴纳出资50万元),林某作为发起人应对其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故林某应在7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黄某未缴纳出资为250万元,林某出资不实(20万元),黄某作为发起人应对其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故黄某应在270万元(250+20=27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郑某在250万元的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本案例中,由于债权人张某的债权只有200万元,所以陈某、黄某、郑某对其最高承担200万元,林某最高承担70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股东以知情权选项A、利润分配请求权选项B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选项C,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选项D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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