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一次万人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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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选项C,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人身自由、吊销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选项D,部门规章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不属于部门规章的设定范围,故该选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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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E
答案解析:
选项A,市税务局将“送达征管程序性文书”的职权委托给甲街道办事处,受委托的组织不具备行政主体资格,其实施的行政行为后果由委托的行政机关承担。
选项C,行政主体是组织而非个人,不符合主体资格要求。
选项D、E,市级税务局为被申请人时,复议机关只能是省级税务局,排除“某市人民政府”的管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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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1)行政强制的实施机关可以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必要性适时进行评价,并将意见报告该行政强制的设定机关,但是行政强制实施机关无权对已设定的行政强制进行补充设定;(选项A)
(2)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的行政强制措施只能由法律设定,不能由行政法规设定;(选项B)
(3)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选项C)
(4)行政强制执行只能由法律设定;(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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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不真正义务,是指在债之关系中,为使“己方”权利或利益完全实现。不真正义务并非向“对方”承担的义务,违反该义务不会向“对方”承担责任,只是“己方”遭受不利。本题中,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若承租人没有“及时通知”出租人,只会让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即继续支付租金,但又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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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1)董事、高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2)选项B、C,董事侵害公司利益,需要先通过监事会,股东不能直接提起诉讼;
(3)选项D,不符合异议股东回购请求权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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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A、B、C,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自书遗嘱、公证遗嘱无需2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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