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最后一次万人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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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分或全部的,称为物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部分或全部的,称为书证。选项A以录像带上指纹的形状,证明待证事实,是物证。选项B以日记本上记载的文字内容证明待证事实,是书证。选项C以录像带反映出的图像,证明待证事实,是视听资料。选项D以合同书上记载的文字证明待证事实,是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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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不当选,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选项B不当选,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选项C不当选,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被列入破产费用申报;选项D当选,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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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企业;选项B不当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C不当选,普通合伙企业人数为2人以上,有限合伙企业人数为2~50人;选项D不当选,有限合伙企业中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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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不当选,债权转让需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选项B当选,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选项C不当选,债务人接到通知后,可向受让人主张对让与人的抗辩;选项D不当选,利息请求权属于主债权的从权利,从权利(非专属于债权人)随主债权一并转让,不得单独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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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D
答案解析:
下列情形,有可能构成人格混同:(1)股东无偿使用公司资金或者财产,不作财务记载的;(2)股东用公司的资金偿还股东的债务,或者将公司的资金供关联公司无偿使用,不作财务记载的(选项D);(3)公司账簿与股东账簿不分,致使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无法区分的(选项C);(4)股东自身收益与公司盈利不加区分,致使双方利益不清的;(5)公司的财产记载于股东名下,由股东占有、使用的;(6)人格混同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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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D
答案解析:
选项A、D当选,行政处罚属于依职权、外部、损益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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