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关于股权转让,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两次股东会决议中合法的有( )。
股东对张某债权可能承担的最高限额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股东以( )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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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知情权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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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利润分配请求权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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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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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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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答案解析
选项A当选,记载于股东名册即取得股东资格;选项B当选,其他股东同等条件有优先购买权;选项C当选、选项D不当选,股东对外转让股权应书面通知其他股东,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选项E当选,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
选项B不当选,非货币出资应评估作价,不得显著高于评估价。
陈某未缴纳出资为250万元,林某出资不实(100-80=20万元),陈某作为发起人应对其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故陈某应在270万元(250+20=27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林某两次缴纳出资共计230万元,林某出资不实(出资不实20万元,未缴纳出资50万元),林某作为发起人应对其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故林某应在7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黄某未缴纳出资为250万元,林某出资不实(20万元),黄某作为发起人应对其出资不实部分承担连带责任,故黄某应在270万元(250+20=270万元)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股东转让已认缴出资但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的,由受让人承担缴纳该出资的义务;受让人未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郑某在250万元的范围内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本案例中,由于债权人张某的债权只有200万元,所以陈某、黄某、郑某对其最高承担200万元,林某最高承担70万元。
股东以知情权(选项A)、利润分配请求权(选项B)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选项C),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选项D)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拓展练习
选项A当选,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作为有限合伙人加入企业;选项B不当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选项C不当选,普通合伙企业人数为2人以上,有限合伙企业人数为2~50人;选项D不当选,有限合伙企业中至少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选项A当选,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选项B不当选,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选项C不当选,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选项D不当选,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

选项A当选,占债务人注册资本的1/10以上的出资人,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可以提出重整申请;选项B不当选,仅债务人可提出和解;选项C不当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债务人提出的个别清偿诉讼不予受理;选项D不当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选项A、B当选,受遗赠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非自然人。但作为受遗赠人的自然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选项D当选,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丧偶儿媳未尽主要赡养义务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

选项A当选,当事人可约定风险转移时间。本案约定“发货即转移风险”,故8月12日发货时风险转移至A公司。选项B不当选,买方可拒收或接收多交货物。选项C当选,在B公司未完成交货义务前,A公司有权拒绝其提前付款要求。选项D不当选,监护仪为标准化工业产品,属种类物而非特定物。选项E不当选,未约定履行地时,交付标的物义务履行地为卖方所在地,但本案约定“运送至A公司”,履行地应为买方所在地。
选项A不当选,所有权转移以交付为准(《民法典》第224条),发货不等于交付完成;选项B当选,8月20日货物运抵完成现实交付,所有权转移;选项C当选,运输期间通过承运人占有,构成间接占有;选项D不当选,所有权转移时间应为实际交付时;选项E当选,交付前所有权仍属B公司。
选项B不当选,合同未约定,无法主张违约金。
选项A当选,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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