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5考季税务师《税法(Ⅱ)》最后一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可扣除的佣金和手续费=1000×5%=50(万元)。
立即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答疑引导
立即咨询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企业从A企业借款3000万元,期限6个月,不足一年,需要按债资比的公式计算不得扣除的利息,实际支付的关联方利息=3000×6%÷2=90(万元);关联债资比例=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3000×6)÷(300×12)=5,全年都进行了权益投资,所以计算年度各月平均权益投资之和要乘以12计算,借款半年,计算年度各月平均关联债权投资之和,要乘以6计算;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关联债资比例)=90×(1-2÷5)=54(万元)。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C当选,该外籍个人2022年来华时间累计超过90天但不满183天,属于非居民纳税人,且属于“董、监、高”的情形,其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所得,除归属于境外工作期间且由境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工资薪金所得部分外,均应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当月的工资、薪金收入额=当月境内外工资薪金总额×(1-当月由境外支付工资的比例×当月在境外工作时间的比例)=(30000+20000)×(1-20000÷50000×10÷30)=43333.33(元)。

当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月收入额-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43333.33-5000)×30%-4410=7090(元)。


【提示】在计算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额时,适用月度表。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3题
[单选题]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相关政策规定,下列关于个人发生的公益捐赠支出税前扣除的说法错误的是(  )。
  • A.在经营所得中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的,可以选择在预缴税款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 B.居民个人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
  • C.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选择其中一处扣除,选择后当年不得变更
  • D.经营所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其捐赠当月的扣除限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30%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D,经营所得采取核定征收方式的,不得扣除公益捐赠支出。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4题
[组合题]

某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职工人数70人,资产总额900万元,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标准,被有关部门认定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2023年度生产经营业务如下:

(1)取得主营业务收入2100万元,转让先进技术使用权(其拥有6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收入1000万元(发生相关的成本及相关税费400万元,已计入成本费用中),处置固定资产取得收入200万元。

(2)发生与收入配比的成本共计1541万元。

(3)发生销售费用500万元(其中广告费455万元),管理费用40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0万元,新产品研发费用16万元),财务费用50万元。

(4)企业所得税税前准予扣除的税金及附加30万元。

(5)营业外支出100万元(其中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60万元)。

(6)3月份购进一台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60万元,增值税7.8万元,该设备当月投入使用,折旧年限10年。环保设备的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已经计入相关的成本、费用,企业在税法上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

(7)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合理实发工资总额300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7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支出45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支出30万元。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已经计入相应的费用中。

(注:除技术转让所得优惠外,不得同时享受优惠叠加;企业选择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可作为广告费支出扣除限额的销售(营业)收入=2100+1000=3100(万元),处置固定资产收入计入“资产处置损益“科目,不作为广告费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广告费支出扣除限额=3100×15%=465(万元)>广告费实际支出455万元,可以据实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要求2]
答案解析: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20×60%=12(万元)。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2=3100×0.5%=15.5(万元)>12万元,所以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12万元,应纳税调整=20-12=8(万元)。

新产品研发费用加计扣除=16×100%=16(万元),应纳税调整-16万元。

业务招待费和新产品研发费用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合计=8-16=-8(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300×2%=6(万元)。

实际拨缴工会经费7万元,应纳税调整=7-6=1(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300×8%=24(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30万元,应纳税调整=30-24=6(万元)。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300×14%=42(万元)。

职工福利费实际支出45万元,应纳税调整=45-42=3(万元)。

三项经费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合计=1+6+3=10(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

选项B,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不属于与技术转让项目密不可分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收入,不得计入技术转让收入;选项E,一个纳税年度内,企业转让技术所有权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技术转让所得=1000-400=600(万元)。

技术转让所得应纳税调减=500+(600-500)×50%=550(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

利润总额=2100+1000+200-1541-500-400-50-30-100=679(万元)。

可以税前扣除的捐赠限额=679×12%=81.48(万元)。

公益性捐赠实际支出6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不用纳税调整。

[要求6]
答案解析:

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当年购置专用设备在会计上的折旧额=60÷10÷12×9=4.5(万元),纳税调减=60-4.5=55.5(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679-8+10-550-55.5=75.5(万元)。

应缴纳企业所得税=(75.5-50)×25%×20%+50×25%-60×10%=7.78(万元)。

【提示】技术转让所得按照25%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因质量原因,车船被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可以向纳税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自退货月份起至该纳税年度终了期间的税款。退货月份以退货发票所载日期的当月为准。车船税退税额=3×1200÷12×7=2100(元)。
点此查看答案 查看答案
  • active_course_icon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