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①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②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如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报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者死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诉前临时禁令、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在诉讼中主张抵销等。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包括义务人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
(3)选项D、E属于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拓展练习
选项A,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照行政复议法申请行政复议。
选项B,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是法律规定行政复议决定为最终裁决的除外。
选项C,申请人对规定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选项A,行政诉讼的核心是仅审查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非“同时审查合法性与合理性”。
选项B,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
选项C,行政诉讼中需由被告(行政机关)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承担举证责任,而非由原告对行政行为的违法性举证。

选项A,附加刑的适用方式包括“附加适用”和“独立适用”。
选项B,罚金与行政罚款虽均涉及财产给付,但性质截然不同:罚金附加刑,适用于犯罪行为;行政罚款是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作出,适用于行政违法行为。
选项D,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的财产”,包括合法财产(如合法收入、房产等),但需保留犯罪分子及其扶养家属必需的生活费用。

建设工程合同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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