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下列关于甲公司破产申请人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
下列关于甲公司破产管理人资格的表述中,符合规定的有( )。
下列关于甲公司债务人财产范围的认定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
下列关于管理人行使撤销权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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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甲公司2024年3月无偿转让给丁公司的建材(价值50万元),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1年内,管理人有权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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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甲公司2024年7月向戊公司清偿到期债务70万元,发生在破产申请受理前6个月内,且甲公司当时已具备破产原因,管理人有权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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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若甲公司向戊公司的清偿是为支付原材料货款以维持正常生产,管理人不得撤销该清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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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管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为破产申请受理之日起2年内,超过期限不得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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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管理人撤销甲公司无偿转让建材的行为后,追回的建材应归入债务人财产,用于向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

答案解析
选项C,职工经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会议多数决议,可以申请破产清算、重整。
选项B,张某作为未缴足出资的股东,与甲公司存在直接利害关系需履行出资义务,可能影响管理人中立性),不得担任管理人。
选项C,仅“故意犯罪”(如诈骗、贪污)受过刑事处罚的个人不得担任管理人,“过失犯罪”(如非故意的会计过失)不限制管理人资格。
选项D,庚公司与甲公司有未了结采购合同,属于“与债务人有利害关系”,可能损害债权人整体利益,不得担任管理人。
选项E,原清算组成员若无利害关系且具备破产管理能力,法院可指定其担任管理人。
选项C、E,承租的仓库所有权归出租人(己公司),甲公司仅享有使用权,不属于债务人财产。
选项D,管理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破产程序终结前”,而非“受理之日起2年”;2年并非撤销权的法定行使期限。

拓展练习
选项A,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选项B,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选项C,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选项D,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1)对重大、复杂的案件,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复议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采取听证的方式审理,选项D不当选。
(2)税收法律、税收法规、税收规章和合法有效的其他税收规范性文件可以作为复议审查的依据,选项E不当选。

行政诉讼的证据包括:(1)书证;(2)物证;(3)视听资料;(4)电子数据;(5)证人证言;(6)当事人陈述;(7)鉴定意见;(8)勘验笔录;(9)现场笔录。

根据《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合法,在对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请求对该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
复议机关对该规范性文件有权处理的,应当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应当在7日内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
本案,文件制定机关是“某省税务局”,而复议机关也是该省税务局,因此复议机关自身就是有权处理机关,应当依法受理并审查。故选项A正确。选项B适用于复议机关无权处理的情形。
选项C、D、E,行政复议是审查此类规范性文件的法定途径,不能直接起诉或单独申请,且该文件是外部规范性文件,并非内部规定。
根据《行政复议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本案中,市税务局作出了《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和冻结存款措施(行政强制措施),两者均属于可申请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通达所可以对这两项行为一并申请复议。故选项B正确。
选项A、C表述不全面。
选项D,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请求必须附带于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申请中提出,不能单独或直接对文件申请复议。
选项E,冻结措施是独立的可复议行政行为,其复议申请不与《税务处理决定书》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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