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真题卷(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对履行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包括:

(1)保证人或者提供物的担保的第三人;

(2)担保财产的受让人、用益物权人、合法占有人;

(3)担保财产上的后顺位担保权人;

(4)对债务人的财产享有合法权益且该权益将因财产被强制执行而丧失的第三人;

(5)债务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

(6)债务人为自然人的,其近亲属;

(7)其他对履行债务具有合法利益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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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下列民事法律事实中,属于准法律行为的是(  )。

  • A.

    债权让与通知

  • B.立遗嘱
  • C.侵权行为
  • D.无因管理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准法律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民法效果的表意行为,包括意思通知(即行为人内心意愿的告知,如要约拒绝、履行催告)、观念通知(即行为人对客观事实的告知,如承诺迟到通知、债权让与通知)和情感表示(即行为人感情的表达,如被继承人对继承人的宽恕)。

选项B,法律行为,是指以意思表示为核心要素,旨在按照行为人意思表示的内容发生相应民法效果的表意行为,如订立合同、立遗嘱。

选项C、D,非表意行为,即事实行为,是指无须表示内心意思即依法发生民法效果的行为,如建造房屋、创作作品、拾得遗失物、先占、无因管理、侵权行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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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

根据行政复议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行政复议申请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 A.

    申请人书面申请行政复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 B.书面申请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机关指定的互联网渠道提交行政复议申请书
  • C.

    申请人对两个以上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一并申请行政复议

  • D.

    因不动产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20年,行政复议机关不予受理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申请人对两个以上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分别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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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数人侵权中,行为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有(  )。
  • A.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
  • B.教唆、帮助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
  • C.教唆、帮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
  • D.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
  • E.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但不能确认具体侵权人
答案解析
答案: C,D,E
答案解析:

选项A、B,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由教唆人、帮助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监护人在未尽到监护职责的范围内与教唆人、帮助人共同承担责任,但责任主体实际支付的赔偿费用总和不应超出被侵权人应受偿的损失数额。监护人先行支付赔偿费用后,就超过自己相应责任的部分可以向教唆人、帮助人追偿。教唆人、帮助人以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行为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主张不承担侵权责任或者与行为人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选项C,教唆、帮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选项D,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选项E,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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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

根据企业破产法律制度规定,债权人会议可以授权债权人委员会行使的职权有(  )。

  • A.

    监督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

  • B.

    申请人民法院更换管理人

  • C.

    决定继续债务人的营业

  • D.

    选任和更换债权人委员会成员

  • E.

    核查债权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

选项A,属于债权人委员会职权,无须授权。选项D、E,是不得委托债权人委员会行使的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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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甲省乙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稽查局”,位于Z市M区)收到实名举报称昌盛公司(位于Z市N区)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稽查局经立案检查和审理,认定昌盛公司存在偷税行为,于2023年11月7日向其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责令其补缴税款82万元及滞纳金。昌盛公司不服,于11月14日向稽查局递交《纳税担保申请书》《纳税担保书》《纳税担保财产清单》,以及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和资产评估公司出具的《资评报告》等材料,申请以公司的专利权作为纳税担保。

2024年1月5日,稽查局向该公司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载明:根据《纳税担保试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2005]11号)规定,汇票、支票、本票、存款单是可以用作质押的权利凭证,但并未明确专利权是否可以质押,故专利权不属于法定纳税质押担保财产。况且,该专利尚未用于实际生产,设定该质押不能充分保证国家税收债权的实现。因此,稽查局对昌盛公司以专利权作质押提供纳税担保的申请不予确认。昌盛公司不服,向乙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市税务局”,位于乙市Q区)申请行政复议。市税务局于4月6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维持稽查局的税务事项通知行为。

昌盛公司不服,向法院起诉,请求:第一,撤销稽查局作出的《税务事项通知书》;第二,撤销市税务局作出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书》;第三,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第四,对《纳税担保试行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审查。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申请人对征税行为不服的,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人按照征税行为申请行政复议的,必须依照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的税额、期限,先行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和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才可以在缴清税款和滞纳金以后或者所提供的担保得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要求2]
答案解析:

《纳税担保试行办法》是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部门规章。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可一并提出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申请。但这些“规范性文件”不含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

[要求3]
答案解析: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的案件,以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本案行政诉讼中,M区基层法院、Q区基层法院均有管辖权。

[要求4]
答案解析:行政裁决,是指法律授权的特定行政主体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权利归属或者侵权损害纠纷进行审查,并就各方责任的承担作出裁断的具体行政行为。本案是稽查局对昌盛公司的担保申请进行确认,并不是对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裁决。行政许可属于授益行政行为,稽查局对担保申请进行确认并不是授益行为。行政事实行为不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不以产生法律效果为目的。而稽查局对担保申请的确认会导致昌盛公司具备了行政复议的条件,故不属于行政事实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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