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无持股时间的限制。
选项B,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选项C,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拓展练习
下列财产不应认定为债务人财产:
(1)债务人基于仓储、保管、承揽、代销、借用、寄存、租赁等合同或者其他法律关系占有、使用的他人财产;
(2)债务人在所有权保留买卖中尚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
(3)所有权专属于国家且不得转让的财产;
(4)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
选项A、B、C中破产企业均没有取得财产的所有权,不属于破产企业的财产,选项A、B、C错误。债务人财产,是指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根据规定,除债务人所有的货币、实物外,债务人依法享有的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用益物权等财产和财产权益,人民法院均应当认定为债务人财产,选项D正确。


选项A、B,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由教唆人、帮助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监护人在未尽到监护职责的范围内与教唆人、帮助人共同承担责任,但责任主体实际支付的赔偿费用总和不应超出被侵权人应受偿的损失数额。监护人先行支付赔偿费用后,就超过自己相应责任的部分可以向教唆人、帮助人追偿。教唆人、帮助人以其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行为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由,主张不承担侵权责任或者与行为人的监护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选项C,教唆、帮助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与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选项D,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选项E,二人以上实施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其中一人或者数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能够确定具体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不能确定具体侵权人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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