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下列关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异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行政复议实行一级复议制,行政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

  • B.

    审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均不得采取书面审理

  • C.

    审理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均应参照规章

  • D.

    行政诉讼被告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均可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

本题来源:真题卷(一)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而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实行一级复议制,选项A正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实行开庭审理方式;复议机关审理行政复议案件,采用灵活审理方式,包括听取意见、书面审理、调查取证以及组织听证等方式,不采取类似开庭审理的方式,选项B错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因此,规章作为行政复议审理的依据,不能用“参照规章”的表述,选项C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未规定”行政复议被申请人可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法无授权不可为,选项D错误。

立即查看答案
立即咨询
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

甲将祖传玉器质押给乙作为担保向乙借款,乙将玉器寄存于丙处。寄存期间,丙因急需用钱以市价将玉器出售给不知情的丁并交付。下列关于物权变动及买卖合同效力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

    丙、丁玉器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 B.

    丁原始取得玉器所有权

  • C.

    乙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向丁主张行使对玉器的质权

  • D.

    甲可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请求丁返还玉器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因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合同的效力不受让与人无处分权事实的影响,合同不会因让与人无权处分而不生效、无效、效力待定。若无法律规定的效力瑕疵,该合同有效,选项A错误。动产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

(1)受让人须自无处分权人处受让动产;

(2)须受让人受让该动产时是善意;

(3)须支付合理价格受让动产;

(4)须已依照法律规定完成交付。本题中,丙将玉器出售给丁是无权处分行为,而丁善意、支付合理对价,且玉器已经交付,因此丁善意取得了玉器的所有权。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取得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选项B正确。第三人的善意取得可以阻断物权的追及效力。本题中,甲、乙都不能对丁主张权利,选项C、D错误。

点此查看答案
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E
答案解析:选项A,先占只适用动产取得。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

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  )。

  • A.

    孙子女

  • B.

    丧偶儿媳

  • C.

    兄弟姐妹

  • D.

    岳父母

  • E.

    祖父母

答案解析
答案: C,E
答案解析: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公司法》,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股东连续90日以上且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 B.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应当经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
  • C.

    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应当撤销

  • D.股东会的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可以撤销
  • E.股东会不得对会议召开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答案解析
答案: D,E
答案解析:

选项A,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无持股时间的限制。

选项B,股东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选项C,股东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E
答案解析: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题中,5月6日甲已经将汽车交付给乙,乙此时取得汽车的所有权。5月16日再返还给甲修理,并不会导致所有权的转移,选项A错误,选项D正确。无处分权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本题中甲出卖给丙,属于无权处分,且已经交付给丙,丙自交付时善意取得汽车的所有权,乙此时无法再基于物权的追及效力要求丙返还汽车。丙善意取得汽车的所有权属于原始取得,选项B、C错误,选项E正确。

点此查看答案
  • 激活课程
  • 领取礼包
  • 咨询老师
  • 在线客服
  • 购物车
  • App
  • 公众号
  • 投诉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