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关于专项附加扣除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小张1月至6月租房,7月开始负担首套住房贷款,则可以在1月至6月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7月开始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 B.小张在上海租房,其妻子在北京租房,二人在北京和上海均没有自有住房,则可以分别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 C.小张75岁的母亲于7月去世,则小张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至母亲去世当年末
  • D.老张以全款购买首套房,购买第二套住房时才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则老张不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
本题来源:2025年注会《税法》第二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纳税人及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同时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但是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且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的,可以分别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选项A不当选,选项B当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计算时间为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选项C当选。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可以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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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付款凭证、裁决文书、合同协议,属于与企业经营活动直接相关且能够证明税前扣除凭证真实性的资料,不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选项A、C、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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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某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2024年度从政府取得的以下资金,应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计入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的是(  )。
  • A.稳岗补贴20万元
  • B.生产线改造升级补贴500万元
  • C.接受政府委托开发一项若研发成功后技术成果归属于政府的新技术,取得资金300万元
  • D.所得税返还200万元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新能源汽车制造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稳岗补贴、生产线改造升级补贴、所得税返还,应当按照实际取得收入的时间确认收入计入收入总额,选项A、B、D不当选。企业接受政府委托研究开发新技术,从政府取得资金且技术归政府所有,属于向政府提供劳务,其取得的收入应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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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金融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取得的下列收入中,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的有(  )。
  • A.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保底利润
  • B.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取得的利息收入
  • C.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
  • D.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取得的非保本收益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A当选。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等)收入、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融资融券收取的利息收入、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B、C当选。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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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3000元抵用券不属于客户偶然所得,无需扣缴个税。每位普通客户仅需就购物卡扣缴个人所得税=2000×20%=400(元),选项A不当选。每位黄金客户扣缴个人所得税=(2000+5000)×20%=1400(元),选项B当选。将自产智能手环赠与客户,应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将外购的电饭煲赠送职工,属于将外购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不视同销售计算销项税额,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需要将已抵扣的电饭煲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选项C不当选。将智能手环、电饭煲移送客户、员工,因资产所有权已发生转移,企业所得税上应视同销售按被移送资产的公允价值确认销售收入,选项D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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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本小题5分)王某是国内某股份公司原始股东,2023年该公司上市(IPO发行价格为8元/股)。上市后,王某担任该公司董事长并兼任总经理。2024年,王某个人所得税相关事项如下:

(1)公司每月向王某支付董事费5万元。

(2)王某注册成立一家个体工商户(没有实质经营业务),每月向公司开具咨询费发票9万元,公司据此向个体工商户支付款项9万元。王某按照经营所得申报个体工商户取得的所得。

(3)2024年10月,王某持有的限售股解禁。11月10日,王某在公开市场上转让其中的100万股,卖出价15元/股。王某无法确定该投资原值。

(4)2024年全年,王某缴纳个人养老金20000元。

(5)2025年4月,税务机关通知王某,拟对其按照经营所得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实施纳税调整。

(其他相关资料:王某选择在综合所得中扣除各项扣除,每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4000元)

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

5%

0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050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4050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65500

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王某因在公司任职、受雇,担任董事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0.5分)

不能。0.5分)

理由:个体工商户未从事经营活动,为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企业取得虚开的发票,不得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0.5分)

[要求2]
答案解析:

王某按照经营所得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0000×12×35%-65500)×50%=156250(元)(1分)

[要求3]
答案解析:

调整依据:个人实施其他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而获取不当税收利益,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0.5分)

王某综合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12+90000×12-60000-4000×12-12000)×45%-181920=520080(元)(0.5分)

[要求4]
答案解析:

王某转让股票应缴纳的增值税为0万元。(0.5分)

王某转让股票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100×15×(1-15%)×20%=255(万元)(0.5分)

注: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免予征收增值税;个人转让限售股取得的所得,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要求5]
答案解析:

个人转让上市公司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纳税地点为发行限售股的上市公司所在地。(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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