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专用设备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投入,不超过该专用设备购置时原计税基础50%的部分,可按照10%比例抵免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不足抵免的,可以向以后年度结转,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拓展练习

选项B,个体工商户为从业人员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选项A、B、C,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自符合条件开始,可以向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扣缴义务人提供上述专项附加扣除有关信息,由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税款时,按其在本单位本年可享受的累计扣除额办理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选项D,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由其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企业所得税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
(1)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职工教育经费扣除标准:
(1)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业主本人:以当地(地级市)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为计算基数,在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综上所述,选项A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处理不一致的支出,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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