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A银行拒绝向戊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A银行拒绝付款后,戊公司可以向哪些当事人进行追索? 简要说明理由。
丙公司将私刻的人名章和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的行为属于票据法上的什么行为?应当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A银行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0.5分)
根据规定,承兑人不得以其与出票人之间的资金关系来对抗持票人,拒绝支付款项。本题中,A银行以甲公司存入本行的资金不足为由拒绝付款的理由不成立。(1.5分)
戊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丁公司和A银行进行追索。(0.5分)
根据规定,被追索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A银行拒绝付款但已经承兑,为承兑人,戊公司有权对A银行进行追索;如果A银行拒绝承兑,戊公司无权对A银行进行追索;甲公司为出票人,丁公司为背书人,戊公司有权对甲公司、丁公司进行追索。(0.5分)乙公司属于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0.5分)丙公司属于伪造人,在票据上未背书和签章,则不承担票据责任。(0.5分)
【解题思路】
①可以对谁行使纸质汇票追索权→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
②追索顺序是什么→不管顺序,随意追;对一人追或者数人追。
③伪造人和被伪造人都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伪造人承担民事责任。
丙公司将私刻的人名章和公章加盖于背书栏,并直接记载丁公司为被背书人的行为属于票据法上的伪造行为。(0.5分)
根据规定,如果伪造人的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必须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应承担刑事责任。(1.5分)
【解题思路】
①什么是伪造→冒充或者虚构他人名义在票据上签章
②后果→伪造者不承担责任,被伪造者也不承担责任;被伪造的签章无效,但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

拓展练习
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因此,一方提出有仲裁协议,并不影响法院的继续审理。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进行仲裁。选项B当选。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选项B当选。

朱某属于无权占有,因标的物还存在,张某可以主张标的物返还请求权,选项A当选;王某属于无权占有,但因标的物已经毁损,李某无法再主张标的物返还请求权,选项B不当选;因标的物所有权已经转移,向某丧失了对该批材料的所有权,无法主张标的物返还请求权,选项C不当选;刘某属于无权占有,因标的物还存在,周某可以主张标的物返还请求权,选项D当选。

王某对房屋的抵押权已经设立。(0.5分)
根据规定,以建筑物设定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起设立。(1.5分)
【解题思路】
思考不动产与动产抵押权设立的区别→ 不动产抵押+登记设立;动产抵押+合同生效设立。
王某对小汽车的抵押权已经设立。(0.5分)
根据规定,当事人以交通运输工具设定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抵押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5分)
王某不得请求保险公司向其支付保险赔偿款。(0.5分)
根据规定,给付义务人已经向抵押人给付了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抵押权人不得请求给付义务人向其给付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但给付义务人接到抵押权人要求其给付的通知后仍然向抵押人给付的除外。(1.5分)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公司 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选项A当选;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选项B不当选;经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选项C不当选;国有独资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由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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