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股东甲将股份转让给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股东丙拟提起诉讼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该决议不成立,法院是否予以支持?简要说明理由。
股东丙将A公司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诉讼至法院,将股东会列为被告的做法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股东甲将股份转让给戊符合法律规定。(0.5分)
根据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将股权转让的数量、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1.5分)
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0.5分)
根据规定,股东会会议未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的,该决议不成立,股东丙的主张应当被人民法院予以支持。(1.5分)
股东丙将股东会列为被告不符合法律规定。(0.5分)
根据规定,股东丙请求确认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对决议涉及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列为第三人。(1.5分)

拓展练习
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选项D当选。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2)海关处理的案件;(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选项B当选。

非基于法律行为而发生的物权变动包括:(1)因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而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2)因继承而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3)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而发生不动产物权变动。选项A、B、C、D均当选。
【知识链接】
不动产物权变动规则如表:
所基于的行为性质 | 具体规定 | |
法律行为 | 大部分不动产 | 登记 |
地役权、土地承包经营权 | 合同生效 | |
国有自然资源 | 不登记 | |
非法律行为 | 合法建造、拆除房屋 | 事实行为成就时 |
继承 | 继承开始时 | |
法律文书、征收决定 | 文书、决定生效时 | |

发行人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不少于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的1.5倍,选项A不当选;发行人最近1期末净资产规模不少于250亿元,选项B当选;发行人最近3年应当不存在债务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选项C不当选;发行人最近36个月内累计公开发行债券不少于3期,发行规模不少于100亿元,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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