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张某与乙公司的保证合同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张某提出乙公司应先实现抵押权的主张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乙公司是否有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该批产品主张抵押权?简要说明理由。

答案解析
借款合同所规定的年利息符合法律规定。(0.5分)
根据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5分)本题中,甲企业与乙公司的借款年利率为15%,小于当年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6%*4=24%),因此,借款合同所规定的年利息符合法律规定。
借款合同所规定的逾期利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0.5分)
根据规定,借款合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5分)
张某与乙公司的保证合同成立。(0.5分)
根据规定,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1.5分)本题中,张某单方以书面形式向乙公司作出保证,乙公司接收且未提出异议,因此保证合同成立。
张某提出乙公司应先实现抵押权的主张符合规定。(0.5分)
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1.5分)本题中,债务人甲企业将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一并抵押给乙公司,双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当事人之间未约定担保权实现的顺序,债权人乙公司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乙公司无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该批产品主张抵押权。(0.5分)
根据规定,浮动抵押无论是否办理登记,均不得对抗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1.5分)本题中,甲企业在借款期间将一批产品以市价50万元出卖给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已交付,丙公司属于正常经营活动中已支付合理价款并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因此乙公司无权向丙公司就其购买的该批产品主张抵押权。
丁公司的主张符合规定。(0.5分)
根据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1.5分)

拓展练习
动产被占有人占有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及其孳息,选项B不当选;善意占有人有权请求权利人支付因维护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支出的必要费用,选项C不当选;占有人因使用占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致使该不动产或者动产受到损害的,恶意占有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善意占有人无须承担赔偿责任,选项D不当选。

新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选项C当选。
【知识链接】
合伙人入伙责任承担相关规定如表:
| 项目/类型 | 普通合伙人 | 有限合伙人 |
入伙条件 |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除外 | |
入伙后的责任 | 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已经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 对入伙前合伙企业已经发生的债务以认缴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 |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普通合伙人一致同意:(1)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4)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5)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6)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选项B当选。

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选项B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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