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王某取得上市公司非限售股股息,持股期限为4个月(1个月<持股期限≤1年),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王某取得的股息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3 000×50%×20%=300(元)。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对某市甲公司实施的下列会计监督中,属于社会监督的是( )。
社会监督包括:(1)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选项D);(2)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依法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金银首饰、珠宝玉石相关的零售业务,2024年2月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进口一批红宝石项链,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为900 000元。
(2)零售节日套装50套,每套含增值税售价5 876元,该套装由含增值税售价5 650元的金手链与含增值税售价226元的小礼品组成。
(3)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零售一批金项链,该批金项链含增值税售价为180 800元,甲公司实际收取的含增值税价款为72 320元。
(4)将一批金戒指用于广告样品、赞助影视剧的拍摄、奖励优秀员工、无偿赠送客户。
已知: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13%;红宝石项链的进口关税税率为4%;珠宝玉石的消费税税率为10%;金首饰的消费税税率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1)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消费税税额;(2)组成计税价格=(关税计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900 000+900 000×4%)÷(1-10%)=1 040 000(元);(3)甲公司进口红宝石项链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1 040 000×10%=104 000(元)。
(1)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2)题目中给出的金额均为含增值税价格,需要作价税分离。(3)甲公司零售节日套装应缴纳消费税=50×5 876÷(1+13%)×5%=13 000(元)。
经营单位将金银首饰用于馈赠(选项A)、赞助(选项D)、集资、广告样品(选项B)、职工福利(选项C)、奖励等方面,视同零售业,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
(1)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2)题目中给出的金额均为含增值税价格,需要作价税分离。(3)甲公司以旧换新方式零售金项链应缴纳消费税=72 320÷(1+13%)×5%=3 200(元)。

2022年8月31日,初次就业即入职甲公司的江某,因劳动合同到期离职。次日即被乙公司录用担任公司出纳并兼任其他会计工作。12月23日江某向乙公司申请享受当年年休假。
2024年8月31日,因江某劳动合同期满,乙公司终止了与江某的劳动合同,此时江某正处于哺乳期内。江某对此提出异议,拟通过相关途径维权,以满足自己的相应诉求。
已知:江某从甲公司离职时,在甲公司工作刚满5年,未向甲公司申请过2022年度年休假。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选项B)、会计档案保管(选项A)和收入(选项C)、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江某2022年9月1日进入乙公司,新进职工本年剩余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30+31+30+31)÷365)]×5=1.67(天)(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不享受年休假),因此江某在乙公司2022年可享受的法定年休假天数是1天。
(1)劳动争议解决的方法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协商、调解、仲裁,三种方式相互独立;而仲裁是诉讼的必要前提,因此选项B,“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说法有误,不当选。
(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既不得适用无过失性辞退或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解除劳动合同,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乙公司终止与正处于哺乳期内的江某的劳动合同,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或劳动合同已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3)因此江某可以要求乙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选项B当选。

甲公司为我国居民企业,主要从事家具的生产和销售,2024年度有关经营情况如下:
(1)取得家具销售收入8 000万元。
(2)取得国债利息收入5万元,持有乙机械公司债券取得利息收入3万元,投资未上市的居民企业丙公司取得股息、红利1 618万元。
(3)产生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1.5万元。
(4)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1 800万元。
(5)当年3月向丁设备公司借入500万元的生产用资金,期限6个月,年利率9%,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4.86%。该笔利息费用已支付。
(6)库房中的一批油漆因管理不善被盗,该批油漆账面成本为6万元,购进时已抵扣进项税额0.78万元,该损失由责任人赔偿5万元。
已知: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待抵扣金额)和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孰低扣除。(1)广宣费的扣除限额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15%:8 000×15%=1 200(万元);(2)扣除限额1 200万元<实际发生额1 800万元,因此甲公司2024年度准予扣除的广宣费为1 200万元。
非金融企业(甲公司)向非金融企业(丁设备公司)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4.86%)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因此甲公司在计算2024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利息费用=500×4.86%÷12×6=12.15(万元)。
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损失6.78万元(6+0.78),减除责任人赔偿(5万元)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甲公司2024年度准予扣除被盗油漆损失金额=6+0.78-5=1.78(万元)。
选项BD,属于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