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二章 奇兵制胜(制胜好题)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本题按照“梳理内销业务”“剔”“抵”“退”四个步骤来计算,注意题干问的是计算当月免抵税额,而不是当月应退税额。

第一步:“梳理内销业务”。内销销项税额=1 000×13%=130(万元)。

第二步:“剔”。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 200×(13% - 9%)=88(万元)。

第三步:“抵”。当期应纳税额= 130-(390 - 88)=-172(万元)。

第四步:“退”。当期免抵退税额=2 200×9% =198(万元),取 -172 的绝对值 172,将期末留抵税额172万元与当期免抵退税额 198 万元比大小,172<198,当期应退税额=172(万元),当期免抵税额=198-172 =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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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下列关于出租或转让不动产开具发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 A.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B.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应当向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C.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应当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 D.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选项B不当选。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选项C不当选。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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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下列应税行为在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时,应按照差额确定销售额的是(  )。
  • A.转让金融商品
  • B.直销员将从直销企业购买的货物销售给消费者
  • C.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建不动产
  • D.个人销售购买不足 2 年的住房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选项A当选。直销企业先将货物销售给直销员,直销员再将货物销售给消费者的,直销员销售额为其向消费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选项B不当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建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选项C不当选。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选项D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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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以下关于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 B.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C.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不得放弃减税优惠
  • D.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增值税
答案解析
答案: A,B,D
答案解析: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也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选项C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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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不定项选择题]下列项目或行为,不征收增值税的有(  )。
  • A.如数上缴财政的经营罚没物品收入
  • B.取得存款利息
  • C.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
  • D.获得保险赔偿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如数上缴财政的经营罚没物品收入,不征收增值税,选项A当选。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选项B、D当选。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对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征收增值税,选项C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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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业务(1)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0 000×(9%+1%)+900÷(1+13%)×13%=3 103.54(元)。

业务(2)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 120÷(1+3%)×3%=120(元)。

业务(5)应转出的进项税额=(3 931-200)÷(1-9%)×9%+200×9% =387(元)。

业务(8)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5 600元。

综上,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3 103.54+120-387+15 600=18 436.54(元)。

[要求2]
答案解析:

业务(3)的销项税额=25 200÷9×10×9%=2 520(元)。

业务(4)的销项税额=120 000×13%=15 600(元)。

业务(6)的销项税额=8 475÷(1+13%)×13%=975(元)。

业务(7)的销项税额=60 000÷(1+9%)×9%=4 954.13(元)。

综上,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合计=2 520+15 600+975+4 954.13=24 049.13(元)。

[要求3]
答案解析:

该食品加工厂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24 049.13-18 436.54=5 612.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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