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B、C,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集成电路企业、工业母机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
选项E,适用三项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出口货物或者跨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拓展练习
选项A,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按规定向出售者反向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源回收企业可以按规定抵扣反向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选项B、D、E,将购买的货物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含交际应酬),属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
选项C,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属于单位无偿转让货物,视同应税交易,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

(1)国内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200+180)×9%=124.2(元)。
(2)取得注明本公司员工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6000÷(1+3%)×3%=174.76(元)。
(3)取得桥、闸通行费发票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3000÷(1+5%)×5%=142.86(元)。
(4)该公司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24.2+174.76+142.86=441.82(元)。

(1)业务(2)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软件开发服务按照“生产生活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6%增值税税率。
(2)甲软件开发公司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3%+80×6%+50×13%=24.3(万元)。
(1)业务(6):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2÷(1+3%)×3%=0.06(万元)。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抵扣进项税额=0.95(万元)。
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6×6%=0.36(万元)。
餐饮费普通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3+0.06+0.95+0.36=6.37(万元)。
(1)软件产品的销项税额=100×13%=13(万元)。
(2)软件产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06+0.95+0.36)×100÷(100+80+50)=1.47(万元)。
(3)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13-1.47=11.53(万元)。
(4)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11.53-100×3%=8.53(万元)。
(1)甲软件开发公司享受即征即退前应缴纳的增值税=24.3-6.37=17.93(万元)。
(2)即征即退税额=8.53(万元)。
(3)当月甲软件开发公司享受即征即退后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17.93-8.53=9.4(万元)。

选项A,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返还利润,属于纳税人发生应税交易取得的与之相关的价款,应征收增值税。
选项B,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选项C,纳税人采取还本销售货物的,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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