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 A、9.4
- B、6.9
- C、5.49
- D、14.3

答案解析
(1)业务(2)为客户提供定制化软件开发服务按照“生产生活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6%增值税税率。
(2)甲软件开发公司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0×13%+80×6%+50×13%=24.3(万元)。
(1)业务(6):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客票可抵扣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2÷(1+3%)×3%=0.06(万元)。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可抵扣进项税额=0.95(万元)。
住宿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6×6%=0.36(万元)。
餐饮费普通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2)当月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2+3+0.06+0.95+0.36=6.37(万元)。
(1)软件产品的销项税额=100×13%=13(万元)。
(2)软件产品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06+0.95+0.36)×100÷(100+80+50)=1.47(万元)。
(3)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13-1.47=11.53(万元)。
(4)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11.53-100×3%=8.53(万元)。
(1)甲软件开发公司享受即征即退前应缴纳的增值税=24.3-6.37=17.93(万元)。
(2)即征即退税额=8.53(万元)。
(3)当月甲软件开发公司享受即征即退后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17.93-8.53=9.4(万元)。

拓展练习
选项E,中国铁路总公司所属运输企业提供铁路运输及辅助服务,按照除铁路建设基金以外的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额,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1)甲公司的社区食堂免费为公司职工提供餐饮服务,不缴纳增值税。
(2)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3)甲公司当月销项税额=(20+30+10)÷(1+6%)×6%=3.4(万元)。

选项A,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购进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
选项B,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包括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
选项C,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选项D,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方法包括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三种。

(1)销售单一大宗饲料免征增值税。
(2)纳税人购进货物、服务(包括租赁服务),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的,按销售额分摊抵扣进项税额。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不得抵扣非应税交易收入)÷(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非应税交易收入)=(30+5)×200÷(200+250)=15.56(万元)。
(3)当月应缴纳增值税=250×9%-(30+5-15.56)=3.06(万元)。

选项B,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支付的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不包括本金。
选项C,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选项E,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支付的分包款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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