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选项A、B、E,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滞纳金、赔偿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都应并入销售额计税。
选项C,纳税人为销售货物(不包括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出租出借包装物收取的押金,单独记账的、时间在1年内又未过期的,不并入销售额征税;但对逾期未收回不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纳税。
选项D,4S店销售汽车同时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保险费,属于代为收取并转付给第三方的款项,不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拓展练习
当期计提加计抵减额=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5%=225×5%=11.25(万元)。

当月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13÷(1+13%)×13%×[1030÷(1+3%)]÷[1030÷(1+3%)+809÷(1+9% )]=7.46(万元) ;
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113÷ ( 1+13% ) ×13%-7.46=5.54(万元);
当月应纳税额= 809÷ ( 1+9% ) × 9%-5.54+1030÷(1+3% )×3% =91.26(万元)。

(1)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玉石首饰,按新玉石首饰的作价征税,不得扣除旧首饰的作价;以旧换新方式销售金银首饰,按实际收取的价款征收。
(2)销项税额=(78+90+200×1500÷10000)÷(1+13%)×13%=22.78(万元)。
(1)因质量原因而给予对方的销售折让可以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从销售额中减除。电子出版物适用9%税率。
(2)销项税额=[1500×500÷10000-5.45÷(1+9%)]×9%=6.3(万元)。
(1)外购货物因管理不善霉烂变质,进项税不得抵扣,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进项税额均不得抵扣。已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3)应转出进项税额=(30-4)×13%+4×9%=3.74(万元)。
(1)当月增值税销项税额=22.78+6.30=29.08(万元)。
(2)接受运输企业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注明税额抵扣进项税额,业务(3)进项税额=15×9%+10×3%=1.65(万元)。
(3)业务(4)进项税额=(20+8)×6%=1.68(万元)。
(4)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1.65+1.68=3.33(万元)。
(5)当月应纳增值税=29.08-(3.33-3.74)=29.49(万元)。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向在孵对象提供孵化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孵化服务,是指为在孵对象提供的经纪代理、经营租赁、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服务。
本月美心公司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0+5)÷(1+6%)×6%=0.85(万元)。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乘机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纸质行程单, 按照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增值税应纳税额=200000×13%-2340-(5000-500)÷(1+9%)×9%=23288.44(元)。
(4)实际缴纳的增值税=200000×3%=6000(元)。
(5)即征即退的增值税=23288.44-6000=17288.44(元)。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