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1)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2)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3)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选项A、B当选。

拓展练习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已登记的,按登记的时间先后顺序受偿;未登记的,按债权比例清偿;已登记的优于未登记的。本题中,在甲公司到期无力偿还借款时,生产设备变现 120 万元,乙公司可以得到 100 万元的优先受偿,余额 20 万元由丙公司和丁公司按债权比例优先受偿,即丙公司可以优先受偿 12 万元(20×60÷100),丁公司可以优先受偿 8 万元(20×40÷100)。选项 D 当选。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选项 B 当选。只要当事人之间不存在“禁止转让”的约定,抵押权已登记的,抵押权可以追及至受让人,选项 D 当选。

(1)担保标的物即使被分割或部分灭失,分割后各部分或余存的部分担保物,仍为担保全部债权而存在,选项B当选;(2)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或者被征收等,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等优先受偿,选项D当选。

若抵押权在先登记,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则租赁权不得对抗抵押权。本题表述正确。

不符合规定。根据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民法院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权人有权收取该抵押财产的法定孳息,但抵押权人未通知应当清偿法定孳息的义务人的除外。题述情况下,作为抵押物的厂房已经被法院查封,且抵押权人丙银行已就此通知承租人乙公司,租金为法定孳息,丙银行有权向乙公司收取该厂房的租金。
丙银行有权向乙公司主张租赁终止。根据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租赁权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因租赁关系的存在致使抵押权实现时无人应买抵押物,或者出价降低导致不足以清偿抵押债权等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主张租赁终止。题述情况下,该厂房之上的抵押权在出租之前设立,因出租导致厂房在拍卖时无人应买,此时,抵押权人丙银行有权主张租赁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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