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720
- B、2400
- C、800
- D、0

选项A、B,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汇算清缴时扣除;选项C,李某有双胞胎女儿,子女教育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当年可以扣除48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18000×12+80000+20000×(1-20%)-60000-2000×12-3000×12-3600-4000×12=14040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40400×10%-2520-3200-15160=-6840(元)。李某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补缴个人所得税为0元,可以申请退税。

选项B,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该企业的利润总额=2000-1800=200(万元)。
(2)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限额=利润总额×12%=200×12%=24(万元)<实际发生额30万元,因此纳税调增6万元。
(3)2023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综上,应纳税额=(200+6)×25%×20%=10.3(万元)。


在获奖人按股份、出资比例获得分红时,对其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收入类型 | 取得人员 | 政策 |
股权奖励 | 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科技人员 | (1)取得时:不征税 (2)转让时:财产转让所得 (3)持有期间分红: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人员 | 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 | |
现金奖励 | 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科技人员 | 减按50%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

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选项A不当选。
企业搬迁中被征用的土地,采取土地置换的,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按被征用土地的净值以及该换入土地投入使用前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为该换入土地的计税成本。选项B不当选。
企业由于搬迁处置存货而取得的收入,应按正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不作为企业搬迁收入。选项C不当选。

选项C,属于“偶然所得”。
选项D,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选项E,不征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