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因此,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甲公司无须确认所得。
(2)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应以被投资企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或转股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同时,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免税,因此甲公司自乙公司取得的股息所得可以免税,该事项也无须确认所得。
(3)企业股权转让收入,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即2023年2月确认股权转让收入。2022年无须确认所得。
综上,甲公司2022年确认的应税所得是0。选项A当选。

选项B,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1)该企业的利润总额=2000-1800=200(万元)。
(2)公益性捐赠支出的扣除限额=利润总额×12%=200×12%=24(万元)<实际发生额30万元,因此纳税调增6万元。
(3)2023年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综上,应纳税额=(200+6)×25%×20%=10.3(万元)。

选项A、B,分别计入小轿车、仓库的成本中,随着小轿车、仓库计提的折旧分期在税前扣除;选项C,不得在税前扣除。

在获奖人按股份、出资比例获得分红时,对其所得应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收入类型 | 取得人员 | 政策 |
股权奖励 | 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科技人员 | (1)取得时:不征税 (2)转让时:财产转让所得 (3)持有期间分红: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
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人员 | 按“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可在5年内分期缴纳 | |
现金奖励 | 非营利性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学校的科技人员 | 减按50%计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将设备、物件等租给中国境内企业使用,租赁期满后设备、物件所有权归中国境内企业(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中国境内企业),非居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取租金,应以租赁费(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中国境内企业的价款)“扣除设备、物件价款后的余额”,作为贷款利息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由中国境内企业在支付时代扣代缴。选项C不当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