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单选题]2023年5月,甲国某运输公司一艘发动机功率为5000千瓦的拖船驶入我国大连港,拖船负责人已向我国该海关领取了《吨税执照》,在港口停留期限为90天,甲国已与我国签订有相互给予船舶税费最惠国待遇条款。已知超过2000净吨,但不超过10000净吨的,吨税执照期限为90天的,税率为5.8元/净吨。该拖船负责人应向我国海关缴纳船舶吨税(  )元。
  • A.19430
  • B.11020
  • C.14500
  • D.9715
本题来源:2024年税务师《税法ll》第二次万人模考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拖船按照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

应缴纳船舶吨税=5000×0.67×5.8×50%=9715(元)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船舶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在涉及船舶吨税的计算时,要着重考虑拖船和非机动驳船的换算及税率。相关知识点拓展:

(1)拖船按照发动机功率每千瓦折合净吨位0.67吨。

(2)无法提供净吨位证明文件的游艇,按照发动机功率每千瓦折合净吨位 0.05吨。

(3)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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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单选题]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企业在纳税年度终了时按规定汇率将外币货币性资产折算为人民币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另有规定外,可以在税前扣除。该汇率是(  )。
  • A.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 B.期中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 C.期初即期人民币汇率买入价
  • D.期初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企业在货币交易中,以及纳税年度终了时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性资产、负债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已经计入有关资产成本以及与向所有者进行利润分配相关的部分外,准予扣除。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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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单选题]A运输公司2023年拥有载货汽车10辆,每辆整备质量为10吨;客货两用车5辆,每辆整备质量为5吨;小客车10辆,符合规定标准的纯电动商用车2辆。当地规定载货汽车每吨年税额80元,小客车每辆年税额600元。下列关于A公司车船税征免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 A.载货汽车应缴纳车船税8000元
  • B.客货两用车应缴纳车船税2000元
  • C.小客车应缴纳车船税6000元
  • D.纯电动商用车应缴纳车船税1200元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选项A,载货汽车应缴纳车船税金额=10×80×10=8000(元);选项B,客货两用车应缴纳车船税金额=5×80×5=2000(元);小客车应缴纳车船税金额=10×600=6000(元);选项D,符合规定标准的纯电动商用车免征车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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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不定项选择题]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的说法,正确的有(  )。
  • A.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 B.新购进的建筑物,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可以一次性税前扣除
  • C.以分期付款方式购进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按设备到货时间确认购进时点
  • D.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器具,当期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可以选择扣除
  • E.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确定单位价值
答案解析
答案: A,C,E
答案解析:选项B,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设备、器具是指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选项D,企业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核算需要,可自行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未选择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的,以后年度不得再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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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组合题]

某新建农产品批发企业2023年发生下列业务:

(1)3月份受让一宗土地,土地出让合同记载土地出让金15000万元、拆迁补偿费3000万元、市政建设配套费2000万元。该宗土地面积20万平方米,其中18万平方米用于农产品批发用房建设、2万平方米用于办公用房建设,当月办理了土地使用权证;

(2)3月份与某建筑企业签订批发市场建设项目总承包合同,记载金额40000万元;该项目9月份竣工备案;

(3)9月底将农产品批发用房转入“固定资产”账户,原值56160万元;办公用房转入“固定资产”账户,原值8320万元;

(4)9月签订农产品批发用房租赁合同,记载自10月1日起交付使用,租期1年,一次性收取1年租金4000万元。

(注:该项目所在地契税税率为4%,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为8元/平方米,计算房产税余值减除比例30%)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其契税计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价格包括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承受者应支付的货币、实物、无形资产及其他经济利益。该企业受让土地使用权,应缴纳契税=(15000+3000+2000)×4%=800(万元),选项B当选。
[要求2]
答案解析:该企业2023年签订的合同合计应缴纳印花税=(15000+3000+2000)×0.5‰+40000×0.3‰+4000×1‰=26(万元),选项D当选。
[要求3]
答案解析:截至2027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土地,暂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该企业2023年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2×8×9÷12=12(万元),选项B当选。
[要求4]
答案解析:自2019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暂免征收房产税。该企业2023年应缴纳房产税=8320×(1-30%)×1.2%×3÷12=17.47(万元),选项A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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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组合题]

位于某市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销售产品取得不含税收入6500万元,另外投资取得收益320万元,全年发生产品销售成本和相关费用共计5300万元。缴纳的税金及附加339万元,发生的营业外支出420万元,12月末企业自行计算的全年会计利润总额761万元,预缴企业所得税96万元,无留抵增值税。次年1月经聘请的税务师事务所审核,发现以下问题: 

(1)8月中旬以预收款方式销售一批产品,收到预收账款含税金额234万元,并收存银行。12月下旬将该批产品发出,但未将预收款转作收入。 (不考虑相关成本)

(2)9月上旬接受客户捐赠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0万元,税额1.3万元,企业将捐赠收入直接计入“资本公积”账户核算。

(3)10月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属于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范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金额18万元,进项税额2.34万元,企业将购置设备一次性计入了成本扣除。假定该设备会计折旧期限为10年,不考虑残值,税法上选择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扣除。 

(4)成本费用中包含业务招待费62万元,新产品研究开发费用60万元。 

(5)投资收益中有12.6万元从其他居民企业分回的股息,其余为股权转让收益,营业外支出中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赠款130万元,直接捐赠10万元。

(6)计入成本费用中的实发工资总额856万元,拨缴职工工会经费20万元(取得工会组织开具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职工福利费实际支出131万元,职工教育经费实际支出32万元(均为单独进行核算的职工培训费用)。

(其他相关资料: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该企业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2021年开始获利)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234÷(1+13%)×13%×(1+7%+3%)=29.61(万元)。 

【提示】题目已经告知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所以不需要计算地方教育附加。

[要求2]
答案解析: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税法符合规定可以一次性扣除,但会计上不能一次计入成本费用,要分期计提折旧扣除,由于会计处理错误,所以要调整会计利润,即18-18÷10÷12×2。会计利润总额=761+234÷(1+13%)+(10+1.3)+(18-18÷10÷12×2)-234÷(1+13%)×13%×(7%+3%)=994.39(万元)。
[要求3]
答案解析:业务招待费:(6500+234÷1.13)×0.5%=33.54(万元),62×60%=37.2(万元),纳税调增=62-33.54=28.46(万元);新产品研发费用,纳税调减60×120%=72(万元)。
[要求4]
答案解析: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免税的。所以投资收益12.6万元应该纳税调减;公益性捐赠130万元,捐赠限额=994.39×12%=119.33(万元),调增=130-119.33=10.67(万元);直接捐赠10万元应该纳税调增,合计捐赠调增=10.67+10=20.67(万元)。
[要求5]
答案解析:工会经费20万元,限额=856×2%=17.12(万元),应该纳税调增=20-17.12=2.88(万元);职工教育经费32万元均为职工培训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单独进行核算,可据实扣除,因此不用纳税调整;职工福利费131万元,限额=856×14%=119.84(万元),调增=131-119.84=11.16(万元);合计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88+11.16=14.04(万元)。
[要求6]
答案解析:

购置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专用设备纳税调减=18-18÷10÷12×2=17.7(万元)。 应纳所得税额=(994.39+28.46-72-12.6+20.67+2.88+11.16-17.7)×12.5%-18×10%-96=21.61(万元) 

【提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设计、装备、材料、封装、测试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1年至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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