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2024年税务师《税法ll》第二次万人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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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以物易物合同应按购销金额合计计算缴纳印花税。为了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应纳印花税=[160+180+(80-20)]×0.3‰×10000×50%=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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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政策中的投资额为实缴出资额。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额按实缴投资额计算;法人合伙人占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出资比例按法人合伙人对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实缴出资额占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全部实缴出资额的比例计算。选项B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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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选项A,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C,对事业单位本身的业务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D,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税,对农业生产单位的办公用地,应照章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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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E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中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另外,对社保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权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基金收益,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自2018年3月13日起,对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包括境外经纪机构),从事中国境内原油期货交易取得的所得(不含实物交割所得),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境外经纪机构在境外为境外投资者提供中国境内原油期货经纪业务取得的佣金所得,不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劳务所得,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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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
答案解析:选项A,避难、防疫隔离、修理、改造,并不上下客货的应税船舶,适用延期优惠,单纯避难船舶不享受此优惠;选项D、E,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免征船舶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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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
选项A、B,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可以选择在预扣预缴时扣除,也可以选择在汇算清缴时扣除;选项C,李某有双胞胎女儿,子女教育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当年可以扣除480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除特殊规定免税外,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差价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1300000-800000)÷12=41666.67(元),适用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4410元。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1300000-800000)×30%-4410=14559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1)对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按照规定享受“差别化”政策,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李某获得限售股股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0×50%×20%=2000(元)。(2)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的H股股票的股息红利所得,由H股公司按照2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收入额×20%=3260×20%=652(元)。(3)李某获得股息应缴纳个人所得税=2000+652=2652(元)。
[要求4]
答案解析:房产产权所有人死亡,在未办理产权继承手续期间,该财产出租且有租金收入的,以领取租金收入的个人为纳税人。房产出租所得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5200×(1-20%)×10%×4=1664(元)。
[要求5]
答案解析: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取得的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合并,统一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要求6]
答案解析:
应纳税所得额=18000×12+80000+20000×(1-20%)-60000-2000×12-3000×12-3600-4000×12=140400(元),应补缴个人所得税=140400×10%-2520-3200-15160=-6840(元)。李某2023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补缴个人所得税为0元,可以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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