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股东会的性质及职权。
【选项C错误】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2)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3)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选项A正确】。
(4)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选项B正确】。
(5)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选项E正确】。
(6)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7)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8)修改公司章程【选项D正确】。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此外,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DE。

拓展练习
本题考查股东概述。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股东会会议。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题干中,A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将公司注册资金由5 000万元增加至1亿元,即增加A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属于特别决议,因此,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股东会会议。
《公司法》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股东概述。
按照股东持股的数量与影响力不同,股东可分为控股股东与非控股股东。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股东会会议。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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