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股东概述。
【选项CD错误】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的权利包括:
(1)股东会的出席权和表决权。
(2)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提出临时提案的权利。
(3)董事、监事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项B正确】。
(4)公司资料的查阅权【选项A正确】。
(5)参与公司利润分配的权利。
(6)参与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
(7)出资或股份的转让权。
(8)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
(9)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选项E正确】。
(10)股东诉讼权。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E。

拓展练习
本题考查股东概述。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1人以上200人以下发起人,其中应当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住所。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股东概述。
只有一个股东的公司,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B。

本题考查股东概述。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D。

本题考查股东会会议。
《公司法》规定,股东会选举董事、监事,可以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实行累积投票制。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C。

本题考查股东概述。
(1)自然人股东是指中国公民或者依法具有外国国籍的自然人【选项BE】,通过出资设立、受让、继承、赠与等方式取得股份而成为公司股东的主体。作为发起人或参与公司设立的自然人股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法人股东是指以法人名义持有其他公司股份的组织。在我国,可以成为法人股东的包括企业法人【选项A】、社团法人【选项D】、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等。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选项AB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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