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知识点】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选项 A,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 B,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 C,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 D,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税。

拓展练习
【知识点】契税
互换房屋价格不相等的,由支付差额的一方(王某)以其差额 20 万元(70-50)为计税依据缴纳契税,因此王某应纳契税=(70-50)×4%=0.8(万元)。

【知识点】劳动合同的效果
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选项 C 错误;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选项 D 错误。

【知识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本题表述正确。

【知识点】旅游服务差额征税的计算
(1)甲旅游公司提供的旅游服务选择差额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2)提供旅游服务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因此需要作价税分离;(3)当月提供旅游服务增值税销项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住宿费、交通费、门票费)÷(1+6%)×6%=(3 604 000-901 000-1 441 600 -720 800)÷(1+6%)×6%=30 600(元)。
【知识点】销项税额的计算
(1)纳税人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为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首先排除选项 C;(2)出售旅游纪念商品销售额 113 000 元和纪念商品包装费 13 560 元(价外费用)均为含税价格,需作价税分离,排除选项 B、D;(3)甲旅游公司出售旅游纪念商品增值税销项税额=(113 000+13 560)÷(1+13%)×13%=14 560(元)。
【增值税的纳税范围】
【解析】选项 A,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因此企业购进用于员工福利的餐饮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选项 D,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购进办公用品进项税额的 20%不得抵扣,只有剩余的 3 120 元(3900×80%)才能抵扣,因此购进办公用品的进项税额 3 900 元不得“全额”抵扣。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解析】(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该固定资产属于购进时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 3% 征收率减按 2%征收增值税;(2)甲旅游公司出售小汽车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 73 542 元,需价税分离;(3)甲旅游公司出售小汽车应纳增值税税额=含税销售额 ÷(1+3%)×2%=73 542÷(1+3%)×2%=1 4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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