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拓展练习

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计算应纳消费税。应纳消费税=(37.12-17.15)÷(1+13%)×5%+11.3÷(1+13%)×5%=1.38(万元)。


消费税为0,酒精不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0.5分)
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3万元。(0.5分)
应纳的消费税=18x10%=1.8(万元)(0.5分)
增值税销项税额为2.34万元。(0.5分)
将10%的葡萄酒用于生产酒心巧克力,需要移送时缴纳消费税。
应纳的消费税=36÷90%x10%x10%=0.4(方元)(0.5分)
增值税销项税额为0万元。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时间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0.5分)
应纳的消费税=36x10%=3.6(万元):(0.5分)
增值税销项税额为4.68万元。(0.5分)
应纳的增值税=1.3+2.34+4.68-6=2.32(万元)(1分)

应预缴税款=(1692-654)÷(1+9%)x2%=19.05(万元)(1.5分)
对于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1.5分)
应纳增值税额=1800x3%=54(万元)。(1.5分)
未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无须预缴,直接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0.5分)
理由:国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1分)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0.5分)
理由: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1分)
不需要缴纳增值税。(0.5分)
理由:境内单位向境外单位提供工程项目在境外的建筑服务,免征增值税。(1分)
不得抵扣进项税额。(0.5分)
理由:购进的固定资产专用于简易计税项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分)
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进项税额。(0.5分)
理由:购进的固定资产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其进项税额可以全额抵扣。(0.5分)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20x13%=2.6(万元)。(0.5分)
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部分进项税额。(0.5分)
理由: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兼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0.5分)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十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5×13%-15×13%×(1800+50+1200)÷[4800+1692÷(1+9%)+1800+50+1200]=1.32(万元)(1分)
未抵扣过进项税额的不动产改变用途,用于可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应在改变用途的次月抵扣进项税额。当月不得抵扣进项税额。(2分)
销项税额=4800×9%+1692÷(1+9%)×9%=571.71(万元)
可抵扣进项税额=654÷(1+9%)×9%+2520×13%+2.6+1.32=385.52(万元)
当月在A市应纳增值税额=571.71-385.52-19.05+54=221.14(万元)。(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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