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资料(2),判断丁公司减免甲公司债务的性质,并说明理由;编制甲公司与债务重组相关的会计分录。
甲公司用于清偿债务的资产应予以终止确认的时点为 2020 年 7 月 10 日,甲公司应确认损益的金额= 1 500 + 50 - 450 -(360×13%)- 1 000 + 80 = 133.20(万元);乙公司应确认损益的金额= 1 358.6 -(1 500 - 498.6)= 357.2(万元)。
甲公司(债务人)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 1 500
存货跌价准备 50
贷:库存商品 4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60×13%)46 .8
其他债权投资 1 000
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53 .2
借:其他综合收益 80
贷:投资收益 80
乙公司(债权人)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债权投资 950
库存商品 361 .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6 .8
坏账准备 498.6
贷:应收账款 1 500
投资收益 357.2
丁公司豁免甲公司债务属于权益性交易。
理由:丁公司为甲公司的母公司,直接或间接对甲公司持股,以市场交易者身份参与交易不会将 1 000 万元债务免于偿还,该债务重组实质上构成权益性交易。甲公司(债务人)相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 1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资本公积 1 000
债权人甲公司受让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以及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甲公司债务重组取得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增值税进项税额+相关税费= 220 - 12 + 0 = 208(万元),选项 A 当选。
甲公司(债权人)账务处理如下:
借:无形资产 20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2
坏账准备 20
投资收益 10
贷:应收账款 250
乙公司(债务人)因债务重组确认的“其他收益”金额=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转让资产账面价值-增值税销项税额= 250 -(440 - 220)- 12 = 18(万元),选项 D 当选。
重组日乙公司(债务人)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付账款 250
累计摊销 220
贷:无形资产 44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2
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