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1)选项 A:应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选项 B: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3)选项 C: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4)选项 D:企业在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的同时给予赠品(如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送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等),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拓展练习
(1)劳务报酬所得在预扣预缴时,每次收入 4000 元以上的,定率减除 20%的费用,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42000×(1-20%),排除选项 AB;(2)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42000×(1-20%)×30%-2000,选项 D 正确。

差旅费津贴、托儿补助费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语言培训费、子女教育费等,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为合理部分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王某6月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10 000-1 000-500-5 000-2 200)×3%=39(元)。

选项A,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选项C,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个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捐赠,准予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选项A,个人持有“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选项B,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超过1年的,取得的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超过1个月未超过1年(含1年)的,取得的股息红利,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选项D,个人持有上市公司股票,未超过1个月(含1个月)的,取得的股息红利全额计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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