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答案解析
个人出租住宅属于财产租赁所得。计算公式为:(1)每次(月)收入不足4 000元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20%;(2)每次(月)收入在4 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1-20%)×20%。个人财产租赁所得适用比例税率20%,但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拓展练习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1)对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1万元以下的(含1万元)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2)偶然所得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20%,没有任何允许减除的支出或费用。

个人出租住房每次(月)收入≤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月)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租赁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800元为限)-800元,选项A正确。

(1)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所以“修缮费1 000元”最高扣800元,排除选项AD,选项B没扣修缮费,同时排除;(2)8 000-968-800=6 232(元),超过4 000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除20%的费用,应纳税额=(8 000-968-800)×(1-20%)×20%=997.12(元)。

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30 000-5 000-4 500-2 000=18 500(元);韩某2023年1月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8 500×3%-0)-0-0=5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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