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0310 第四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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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的计算。(1)首先需要判定农产品是从何处购进,一是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二是从农业生产者处收购农产品;(2)本题是从农业生产者处收购农产品,以农产品收购发票上的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3)甲公司当月购进该批农产品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0 000×9%=2 7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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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A,用于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选项C、D,非正常损失的产成品、购进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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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自2020年5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因此,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40.2÷(1+0.5%)×0.5%=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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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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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销售收入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收入,则销售货物涉及增值税=153 000÷(1+3%)×3%=4 456.31(元)。用外购商品抵偿债务,对于消费税的计算需按照最高销售价格,而对于增值税需按照平均售价,且售价需换算为不含税价格,因此抵债货物涉及的增值税=15 000÷(1+3%)×3%=436.89(元)。本月应纳增值税=4 456.31+436.89=4 893.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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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非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5.8万元,收取时暂不并入销售额计税;当月确认逾期不予退还的包装物押金为11.3万元,应并入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包装物押金须进行价税分离,甲公司当月上述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610.2+11.3)÷(1+13%)×13%=7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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