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点击去做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可理解为“法人税”,具备法人资格的主体,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主体,不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A、B,均属于“法人——非营利法人”,具备法人资格,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选项C,属于“非法人组织”,不具备法人资格,不缴纳企业所得税,而是由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属于“法人——特别法人”,具备法人资格,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立即查看答案


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 A、B、C,均属于“天上掉馅饼”的事项,取得所得的人无须支付相应对价,应按“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注意单张有奖发票不超过 800 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 D,消费券、代金券或优惠券从本质上来讲,都需要消费者支付一定代价,因此不能归为偶然所得。
点此查看答案


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1)周某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5 000元, 按4 000法则判定减除费用按20%计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 000×(1-20%)=4 000(元);(2)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 000元的,适用20%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为 0;(3)周某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5 000×(1-20%)×20%-0=8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工资、薪金所得以取得的收入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以减除 20% 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 6 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50 000+5 000×(1-20%)-60 000]×10%-2 520=6 88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 A,本质上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需要消费者支付一定代价,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 B,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 1 万元以下(含 1 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 1 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 C,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 D,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要求4]
答案解析: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点此查看答案


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D,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税收滞纳金,不属于企业生产经营发生的正常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选项C,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后,以税后利润向投资者支付股息(先税后分),因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
点此查看答案


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C、D,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支出,准予扣除;选项B,企业发生的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不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支出,不得扣除。
点此查看答案










或Ctrl+D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