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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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工资、薪金支出和三项经费的税前扣除,可以按照“四步限额法”进行解题,具体分析如下表所示。

因此该企业2020年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工资和三项经费的合计=400+55+400×2%+20=4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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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D
答案解析:选项A,国债利息免征企业所得税,但会计已计入收入,因此需纳税调减;选项 C,一般企业可以用当年的所得弥补五年内的未弥补亏损,需纳税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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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选项A、C、D,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选项 B,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属于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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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题目所述内容正确。可理解为若允许境外营业机构的亏损抵减境内营业机构的盈利,就相当于在减少我国的税收(国家吃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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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业务招待费按照两个限额标准孰低扣除。限额①为发生额的60%:15×60%=9(万元);限额②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1000×5‰=5(万元)。限额②<限额①,甲公司2021年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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