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点击去做题 箭头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取得的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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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D
答案解析:除企业所得税及企业发生的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均可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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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或优惠券,本质上都需要消费者支付一定代价,因此不能归为偶然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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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非货币形式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金额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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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若持股期限超过1年,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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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直接法下应纳税额的计算。(1)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1000-100-600=300(万元);(2)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300×25%=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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