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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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3)徐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16800-5000-3400-3000)×3%=1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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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
答案解析:选项 A、B,与财政有关,属于不征税收入;选项C、D,属于应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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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选项A);劳务报酬所得(选项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记忆口诀为:功(工)劳特高(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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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金某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 2021 年度在境内居住时间不足183天,为非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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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非居民企业负有有限纳税义务,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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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三项经费的税前扣除,可以按照“四步限额法”进行解题,具体分析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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