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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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其中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的,减除费用按20%计算。则李某上述业务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5200×(1-20%)×20%=83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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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个人取得的审稿收入,若属于任职受雇取得的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若属于非任职受雇取得的收入,应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稿酬所得一般与出版、发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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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工资薪金所得,按照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C,经营所得,按照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选项D,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时,可以扣除800元或者20%的扣除费用,按照三级超额累进税率预扣预缴;在年末时需要并入综合所得,按照七级超额累进税率汇算清缴;选项B,属于偶然所得,不得扣除任何费用,直接按照20%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税率形式的总结梳理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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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三项经费的税前扣除,可以按照“四步限额法”进行解题,具体分析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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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1)2013年亏损,当年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2014年先弥补2013年的20万元亏损,后按应纳税所得额80万元(100-20)计缴当年应纳税额。(2)2015年亏损220万元,当年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2016年弥补2015年的亏损后,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为0,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2015年尚有40万元(180-220)亏损未弥补。(3)2017年先弥补2015年的40万元亏损,后按应纳税所得额160万元(200-40)计缴当年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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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免征项目和减半征收项目的区分,对此类题型,可采用记少不记多的方法,牢记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项目: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选项C)、内陆养殖。选项A、B、D,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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