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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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选项A,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加计扣除,体现了国家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而给予税收优惠;选项 C,除特殊行业外,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加计扣除,体现了国家鼓励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而给予税收优惠;选项 B,属于限额扣除项目;选项D,属于抵免应纳税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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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D
答案解析:选项B,保险赔款属于免税项目,但保险营销员取得的佣金收入,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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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 A,个体工商户自身未及时履行缴纳税款义务,税务机关给予的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选项 B,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除个人所得税本身;选项 C,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若是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选项D,所得税中不管是自然灾害还是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均可按规定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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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题目所述内容正确。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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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1)周某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5 000元, 按4 000法则判定减除费用按20%计算,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 000×(1-20%)=4 000(元);(2)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 000元的,适用20%的预扣率,速算扣除数为 0;(3)周某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5 000×(1-20%)×20%-0=800(元)。
[要求2]
答案解析: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工资、薪金所得以取得的收入为收入额,劳务报酬所得以减除 20% 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综合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 6 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150 000+5 000×(1-20%)-60 000]×10%-2 520=6 88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选项 A,本质上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需要消费者支付一定代价,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 B,个人购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一次中奖收入在 1 万元以下(含 1 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 1 万元的,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 C,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 D,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要求4]
答案解析: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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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
选项A、B、D,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C,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去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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