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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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30000-5000-4500-2000=18500(元);韩某2023年1月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8500×3%-0)-0-0=5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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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 A,个体工商户自身未及时履行缴纳税款义务,税务机关给予的税收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选项 B,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不得扣除个人所得税本身;选项 C,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若是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选项D,所得税中不管是自然灾害还是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均可按规定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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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选项A);劳务报酬所得(选项 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稿酬所得。记忆口诀为:功(工)劳特高(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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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按“经营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出租车所有权归属出租车驾驶员。关于出租车运营相关规定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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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可扣除“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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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免征项目和减半征收项目的区分,对此类题型,可采用记少不记多的方法,牢记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项目: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海水养殖(选项C)、内陆养殖。选项A、B、D,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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