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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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C
答案解析:累计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30000-5000-4500-2000=18500(元);韩某2023年1月应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8500×3%-0)-0-0=55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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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C,D
答案解析:选项A,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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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对当事人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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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题目所述内容正确。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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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1)个人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准予全额扣除;“直接捐赠”不得税前扣除;(2)偶然所得以收入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张某选择在偶然所得中扣除捐赠支出;(3)张某该笔中奖收入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20000)×20%=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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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1000×25%-5-10=2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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