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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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差旅费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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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C
答案解析:选项A,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加计扣除,体现了国家鼓励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而给予税收优惠;选项 C,除特殊行业外,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可加计扣除,体现了国家鼓励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而给予税收优惠;选项 B,属于限额扣除项目;选项D,属于抵免应纳税额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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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股权转让合同履行完毕、股权已作变更登记,且所得已经实现的,转让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行为结束后,当事人双方签订并执行解除原股权转让合同、退回股权的协议,是另一次股权转让行为,对前次转让行为征收的个人所得税款不予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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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题目所述内容正确。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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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118800-5000×11-28512-2000×11=13288(元);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13288×3%-0)-0-362.4=36.2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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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选项A)、大病医疗、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支出七项。选项B、C、D,属于专项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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