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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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或者按照负担、支付所得的个人的住所地确定。本题支付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企业为中国境内的某公司,因此属于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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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金某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 2021 年度在境内居住时间不足183天,为非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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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
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而非债务人实际支付利息的日期)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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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要求1]
答案解析:(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50 000 - 5 000×12 - 56 250 -2 000×12 - 3 000×12 - 1 000×12 =61 750(元);(2)12 月份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款= 61 750×10% - 2 520 - 3 312 =343(元)。
[要求2]
答案解析:(1)李某取得稿酬所得预扣预缴时不扣除公益捐赠支出,统一在汇算清缴时扣除(本题为直接捐赠,不得扣除),排除选项 A、D;(2)李某取得的稿酬收入 80 000 元,减除费用按 20% 计算,收入额减按 70% 计 算, 排 除 选 项 C;(3) 李某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 80 000×(1 -20%)×70%×20% = 8 960(元)。
[要求3]
答案解析:李某 4 月从上市公司购入非限售股,8 月取得股息,1 个月<持股期限≤ 1 年,减按 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李某取得的股息所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5 000×50%×20% = 500(元)。
[要求4]
答案解析:选项 A,本质上是“羊毛出在羊身上”,需要消费者支付一定代价,因此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选项 B,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级别够)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范围内)的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C,个人领取原提存的三险一金,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 D,按偶然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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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B、C,属于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项目;选项D,属于专项扣除。专项扣除包括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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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企业所得税免征项目和减半征收项目的区分,对此类题型,可采用记少不记多的方法,牢记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项目:花卉(选项D)、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选项A)的种植;海水养殖(选项C)、内陆养殖。选项B,属于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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