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目
本题来源:第五章 所得税法律制度【真题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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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在主要工作城市有住房,不能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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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练习
第1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B,C
答案解析:选项 A、B、C,均属于“天上掉馅饼”的事项,取得所得的人无须支付相应对价,应按“偶然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注意单张有奖发票不超过 800 元的,免征个人所得税;选项 D,消费券、代金券或优惠券从本质上来讲,都需要消费者支付一定代价,因此不能归为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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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题
答案解析
答案:
A
答案解析:金某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 2021 年度在境内居住时间不足183天,为非居民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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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本题考查工资、薪金支出和三项经费的税前扣除,可以按照“四步限额法”进行解题。企业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可据实全额扣,三项经费限额扣,具体分析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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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A、C、D,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支出,准予扣除;选项B,企业发生的非广告性质赞助支出,不属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合理支出,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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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题
答案解析
答案:
B
答案解析:(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2)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3)徐某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16800-5000-3400-3000)×3%=16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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